扬州贫困精神残疾人基本用药政府买单 预计5000多人受益
昨天,记者采访时了解到,市残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卫生局等五个部门单位联合出台了《扬州市区贫困精神残疾人免费基本用药实施细则》,政府买单,市区贫困精神残疾人3000元内基本用药将免费。有关专家测算,这一新政预计将有5000余名贫困精神残疾人受益。
哪些人可享受?
市区持证贫困精神残疾人
据了解,江都区、广陵区、邗江区、开发区、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和生态科技新城范围内贫困精神残疾人免费基本用药适用本实施细则。
基本用药救助对象及范围具体是:救助对象不仅是具有扬州市区户籍(含江都区、广陵区、邗江区、开发区、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生态科技新城)的持证精神残疾人,且病情稳定,需常年服用精神类药物,并已参加市区基本医保,愿意接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随访的贫困精神残疾人。
所谓贫困精神残疾人,是指三种贫困弱势群体。即持有低保证、特困职工证的;已纳入无固定收入重残救助范围的;或者是持有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的。已被列为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免费救治的精神残疾人除外。
救助资金有多少?
全年基本用药最高3000元
《扬州市区贫困精神残疾人免费基本用药实施细则》规定,全年免费提供基本用药救助资金最高不超过3000元,在规定的药品目录范围内用药,个人不承担费用。
此次市区调整贫困精神残疾人基本用药救助是自2009年以来又一次提标,对于加强肇事肇祸精神残疾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新出台的文件有效整合了现行基本医保、民政医疗救助和残联专项救助的相关政策规定,形成制度安排与专项救助有机结合的保障体系,保证贫困残疾人能免费服用医保范围内疗效较好的二代抗精神病药物。
有哪些定点医院?
五台山医院和江都区脑科医院
据介绍,市区精神残疾人免费基本用药救助定点医院有两个,一是江苏省扬州五台山医院,二是江都区脑科医院。
病人在定点医院就诊,医院将严格执行基本医保、医疗救助政策,为受助人制定治疗方案,按照确定的用药范围进行用药,同时控制医疗费用,提高治疗效果;同时完善软件配置,增设残联救助信息用户窗口,并实现基本医保、医疗救助、残联专项救助的信息互通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