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扬州港口吞吐量超亿吨 “港产城”统筹规划

22.12.2014  21:13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江国勤

市交通运输局港口局局长周林

市交通运输局法规处处长沈彦

市交通运输局港口局港务管理处处长何宇

  核心提示

  中国江苏网12月22日讯 港口是一座城市对外经济的重要“门户”,对于扬州而言,更是推进跨江融合发展的前沿阵地。近日,《扬州市港口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办法颁布后,能为我市港口建设带来什么新变化?“以港兴市”还需要做什么?本期“党报在线”邀请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江国勤、市交通运输局港口局局长周林、市交通运输局法规处处长沈彦、市交通运输局港口局港务管理处处长何宇四位嘉宾,与网友互动交流。

  “港产城”统筹规划一体发展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江国勤

  天天向左(网友):我们扬州现在的港口基本情况怎样?规模如何?

  江国勤:我市港口分为扬州港(长江)和扬州内河港,具有长江、京杭运河两大黄金水道交汇的区位优势。我市境内共有长江自然岸线86.7公里(含夹江10公里),共规划港口岸线46.21公里,其中深水岸线42.36公里。扬州港(长江)拥有大小泊位81个,其中万吨级以上泊位31个,年设计吞吐能力8700万吨、集装箱40万TEU;扬州内河港现有泊位268个,年设计通过能力3637万吨。

  留白(网友):你认为“以港兴市”的最主要发力点是什么?

  江国勤:“以港兴市”最主要的是充分利用好扬州得天独厚的长江黄金水道的优势,充分发挥京杭运河与长江在扬州交汇的区位优势,利用长江水运大通道,做好水文章,港产城统筹规划一体发展。临港产业的发展壮大是港口发展的关键支撑和主要发力点。在沿江港口经济腹地争夺激烈的情况下,各地都高度重视本地经济及临港产业发展对港口支撑作用和港口对产业的吸附、集聚功能。主要有两种做法:一是将岸线作为选商引资的重要砝码,着力引进需要大进大出货物的临港企业。二是以港口平台为依托,有选择、有重点地壮大本地涉港企业。今后我市将加强临港产业的发展,有力支撑港口经济,形成港产城良性互动发展态势。

  今年全市港口吞吐量超亿吨

  ——市交通运输局港口局局长 周林

  莫失莫忘(网友):时下周边港口竞争态势咄咄逼人,如何在新一轮产业演变中争取主动?

  周林:扬州港在“十一五”尤其是进入“十二五”后港口的发展进入了快车道,长江港口现有万吨级泊位31个,吞吐能力达到8700万吨;集装箱泊位两个,吞吐能力40万标箱。今年,全市港口吞吐量超亿吨,预计可达到1.1亿吨以上,同比增长12%。其中,沿江港口吞吐量预计可达到8500万吨以上,同比增长18.9%以上。集装箱吞吐量预计可达到45万标箱,同比增长12.5%。在全省位列第五位。扬州港与周边港口特别是部属港在港口规模等方面还有一定的差距。因此在扬州港下一步的港口发展中,必须坚持加大港口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港口服务功能体系完善,推进港口物流的发展,推动港口转型升级,提升港口企业服务质量水平,充分发挥京杭运河与长江交汇的区位优势,将扬州港打造成为通江达海联河的区域性枢纽港和集装箱中转港。

  一个蘑菇(网友):扬州的岸线资源怎么样?

  周林:扬州长江岸线从仪征小河口至江都立新闸共86.7公里,共规划港口岸线46.21公里,其中深水岸线42.36公里。扬州港地处京杭运河与长江的交汇处,通江达海联运河,区位优势突出;岸线资源较丰富,有7公里左右的深水港口岸线可开发利用,10公里左右的深水港口岸线通过整治可开发利用。

  推动江港、河港一体化发展

  ——市交通运输局法规处处长 沈彦

  春回大地(网友):京杭运河是南北的黄金水道,如今又申遗成功,扬州在这内河通航航道上扮演什么样的角色?

  沈彦:京杭运河是南北的黄金水道,京杭运河“三改二”、邵伯和施桥三线船闸改造也已经完成,当前,我们要营造河港变江港的理念氛围,鼓励沿江适港中、小型企业向沿河转移,并引导沿河地方适港企业向港口园区发展,形成沿河港的临港产业带、产业链,实现江港、河港错位发展;严格控制沿河剩余14.7公里的港口岸线资源和后方土地,吸引对沿江补给力量大、匹配度高、效益明显的产业进入,实现江港、河港的互补发展;要以政策引导和鼓励沿江港口企业以资本为纽带参股、投资内河港口公用码头等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江港、河港的一体化发展,形成扬州独特的、高度融合的江河港口融合发展新格局。

  12345(网友):从事港口危险货物作业有什么特殊规定?

  沈彦:新建、改建、扩建从事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的建设项目在取得港口岸线使用行政许可和项目核准(备案)前,应当依照交通运输部《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通过交通运输(港口管理)部门的安全条件审查。项目开工建设前,应当通过安全设施设计审查。项目试生产前,安全设施应当通过专项验收。

  港口管理办法有三大亮点

  ——市交通运输局港口局港务管理处处长 何宇

  qxj(网友):请问此次是我市第一次出台港口相关管理办法吗?有什么亮点?

  何宇:此次是我市第一次出台港口相关管理办法,《扬州市港口管理办法》于2014年10月30日经市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自2014年12月15日起施行。办法共37条。

  亮点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三点:一是统一规划合理利用港口综合资源,为我市港口科学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二是港口经营业务也将“先照后证”,呼应了工商“先照后证”改革;三是加大政策资金扶持力度,大大利于港口的长远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