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江都区审计局“四动式”审计整改成效显著

20.05.2015  20:11

  2015年4月下旬,扬州江都区审计局对2013-2014年审计查出主要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回头看。整改汇总结果显示,审计促使被审计单位归还或收回乱支冒领、滞留的资金346.27万元;未入账的固定资产、对外投资、存货等资产登记入账3448.77万元;促使私存私放资金收缴或并入法定账户57.62万元;促进税金入库121.01万元。从机制、体制、制度层面促进政府、上级相关部门、被审计单位围绕审计发现问题修订出台管理制度、出台办法方案19个。该局一直高度重视整改工作,近年来采取“四动式”整改。
  一是跟踪推动整改。将每年1月定为整改集中推动月,各审计小组集中上门了解、审查各被审计单位问题整改情况,对有条件整改但未整改和整改不到位的问题进行督查。
  二是宣传发动整改。在全区财税审工作会议和同级审进点会上,分别由区长和常务副区长先后两次向大家宣讲《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中有关审计整改的三项要求,在经济责任进点会上由区组织部长向所有被审计的领导干部强调了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整改第一责任人应承担的职责和义务。
  三是公告促动整改。每年在当地发行量最大的《江都日报》上公告部分项目审计结果及其问题的整改情况,并将审计公告范围逐步从涉农资金扩展至所有民生资金、部门预算执行、镇级决算、投资审计等多种审计类型,通过舆论和社会监督力量促进各单位的整改。
  四是部门联动整改。与组织部、纪检监察部门一同对4年来经济责任审计整改情况进行联合督查,共涉及政府工作部门20家,乡镇8家,并向区委区政府上报专题报告,将督查结果作为领导干部年终考核评价的参考。(陈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