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施行“立法检验”:常态化推进规章实施周年报告

14.12.2022  18:01
12月13日上午,扬州市政府召开规章实施周年报告新闻发布会。崔佳明 摄

  中新网江苏新闻12月13日电(记者 崔佳明)12月13日上午,扬州市政府召开规章实施周年报告新闻发布会。会议由扬州市司法局局长姚爱国主持。扬州市政府副秘书长张其龙说,开展规章实施周年报告制度,通过对规章实施情况“回头看”,不仅可以帮助政府自身拾遗补缺,还可以让社会公众了解、知晓并参与到规章的制定和监督中来,进而对良法善治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扬州市交通局、扬州市文广旅局、扬州市住建局、扬州市农业农村局在新闻发布会上分别汇报了《扬州市南水北调水域船舶污染防治办法》《扬州市旅游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扬州市市区集体土地上房屋搬迁管理暂行办法》《扬州市渔业资源保护管理办法》4部政府规章实施情况。

  “规章实施周年报告制度是结合立法工作实际,实施的一种‘立法检验’,是确保科学、民主、依法立法的一个重要抓手。”张其龙表示,“市政府将把政府规章实施周年报告工作纳入法治建设考评,推动有关部门常态化、制度化开展这项工作。”(完)

编辑:顾名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