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提高贫困生助学金发放标准
14.03.2015 12:03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扬州市从2015年春学期起,提高市直高中宏志班学生国家助学金发放标准。
2014年初,该市对市直高中宏志班已有的帮扶办法进行整合,出台了管理办法,按照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将学生分为A、B、C三类,分别发放2000元、1700元、1500元国家助学金。此次将市直高中362名宏志班学生国家助学金标准分别提高500元,即A类2500元、B类2200元、C类2000元。
另外从今年春学期起,市直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标准将由生均每年1500元提高到2000元。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市直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平均占在校生总数的10%。优先资助孤残学生、城乡低保家庭或持《特困职工证》家庭的学生、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低收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
据悉,该市还将家庭持有城乡低保证的市直普通高中学生的国家助学金标准由生均每年2000元提高到2500元。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14.03.2015 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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