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教育局切实规范学生资助行为
19.01.2016 03:13
本文来源: 教育厅
2015年以来,扬州市教育局全面落实国家助学政策,累计免、减、补2.4亿元,发放生源地助学贷款440.2万元。该市以规范学生资助行为为突破口,扎实做好学生资助工作。
资助责任进一步强化。落实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确定专人负责助学工作。先后举办初中、高中和中职助学工作人员培训,对助学政策、助学要求、助学内容进行了详尽讲解,为建立相对稳定的高素质资助管理人员队伍奠定基础。
资助流程进一步规范。坚持“一直接、两审定、三公示”的办法规范助学流程管理,“一直接”即为接受资助的学生统一办理助学银行卡,将资助的资金直接打入学生助学银行卡;“两审定”即对学生的申请,班主任确认,学校审核,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定;“三公示”就是在班级、学校、媒体实行三级公示。
资助对象进一步扩大。不断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特别是城乡低保家庭、特困家庭的特殊困难家庭学生。对设立“宏志班”学生,发放生活补助、免校服费、免社会实践费。对因特殊变故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在生活补助、国家助学金帮扶基础上,给予一次性困难补助。
社会助学进一步提升。积极争取大量社会资源共同助学,2015年,募集社会爱心助学资金419.57万元,受益学子2268人。
资助监督检查进一步深入。认真执行评审、公示制度,严格按学年评审,按学期发放。对义务教育阶段生活补助发放,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国家助学金的发放,以及免学费等政策的落实,加强监督和检查,重点加大对市直学校和各县(市、区)学生资助工作的督查力度。
本文来源: 教育厅
19.01.2016 0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