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开展“农机示范大户”命名表彰工作

05.02.2016  11:53

  为进一步加快新型农机经营服务组织发展,近日,扬州市召开了“农机示范大户”命名表彰大会,对黄玉帅等10个“农机示范大户”进行了命名表彰。

  2015年,为推动新型农机服务主体发展,充分发挥农机大户的示范引领作用,扬州市组织开展了“农机示范大户”创建工作。全市各级以推进“农机示范大户”创建工作为抓手,重点围绕“四种能力要求”开展创建,即装备能力要求,加大农业机械投入,促进运作规范化;服务能力要求,组织统一服务,促进作业规范化;经营能力要求,强化质量保证,促进服务品牌化;保障能力要求,加强基础建设,促进设施配套化。各县(市、区)农机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实施重点培育,涌现出了一批资产规模大、作业面积广、示范作用强的农机规模大户,带动了全市新型服务主体蓬勃发展。

  此次命名表彰活动进一步推动了全市各级农机部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加强对农机大户的引导、扶持和服务,努力提升发展水平,推动“农机大户+”发展模式的创新升级,为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