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建立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长效机制
近年来,扬州市坚持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两手抓,积极探索“政府主导、政策支持、社会参与、市场推进”长效机制,加快推进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健康快速发展。
一是构建培育发展综合网络。重点培育行业协会商会、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在能力、资金、人才方面给予专门的培育和扶持,加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的建设与管理。建成扬州市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中心,并形成了市、区(县、市)、街道、社区四级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网络。使之成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提供服务的综合平台。目前全市共有各级各类社会组织孵化基地13个,对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承接政府购买服务,起到了良好的指导支持服务作用。
二是搭建公益创投大赛平台。连续四年开展社会组织公益创投大赛,2015年举办了第三届社区公益创投大赛“青少年事务”和“共建文明城,争做文明人”两个专题的征集活动,共收到申报项目255个,经专家评审立项100个,立项资金400万元。今年第四届公益创投申报评审正在进行。积极参加省公益创投招标,2015年中标33个,2016年中标28个,连续两年中标数位全省第一,共获得省公益创投资金705万元;通过近年来的推进,扬州市社会组织公益服务成果斐然,今年通过评审,扬州市推出了社会组织“十佳公益品牌”,进一步弘扬了公益文化。
三是构建多部门联动机制。配合财政等部门,出台《扬州市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认定办法》以及首批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社会组织名录。出台了民政部门购买服务目录,重点列出一批可以向社会组织购买的民生服务和社会管理事项,推进民政工作社会化进程。
四是打造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益创投项目财政性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开发并投入使用了全省首家公益创投信息管理系统,加强了对公益创投的督导检查工作,确保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规范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