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四精准”关爱困境、留守儿童
为做好困境、留守儿童保护和关爱工作,扬州市采取有效措施,大力营造全社会关爱留守儿童良好氛围,切实做好困境儿童保护工作。
一是精准排查,全面实施动态管理。联合市教育局、市公安局下发了《扬州市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实施方案》,从各村留守儿童、各学校留守学生和各派出所留守儿童数据三条线进行排查,全面掌握留守儿童的基本情况、特征信息,做到人员底数清、家庭情况明。截止6月下旬,录入留守儿童数据6093人。推动各级民政及基层单位进一步充实、健全未成年人基础信息库,借助省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信息系统摸底录入困境未成年人数据1770条,实现实时更新、动态管理。
二是精准帮扶,有序开展救助补助。全面提高孤儿生活标准,7月1日起全市集中供养孤儿生活费不低于1865元/月,散居孤儿不低于1105元/月,这是自2010年建立孤儿养育制度以来,扬州市连续六年提高孤儿养育标准。为做好困境儿童助学工作,上半年为1187名困境儿童发放237.4万助学金。
三是精准关爱,多方构筑监管网络。在救助管理站设立了未成年人保护中心,依托省厅综合信息系统实现困境儿童“省、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联动;联合扬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扎实推进“孤残儿童手术康复明天计划”。通过家庭、村(居)、学校等环节多渠道及时掌握困境儿童信息,针对性地做好帮扶、教育和关爱工作。
四是精准评估,有效构建保护机制。制发《扬州市社会救助、未成年人保护“发现、介入、救助保护”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构建了救助保护网络,明确了救助保护对象和程序,初步建立起了“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保护”的工作机制。制定了《扬州市困境未成年人评估办法》,明确了困境未成年人的评估对象、评估方法、评估内容、风险认定和工作流程,为全面启动实施“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工作机制提供了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