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加强社区矫正载体建设成效显著
扬州市司法局深入推进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全覆盖工作体系建设,以市、县、乡三级社区矫正平台建设为主线,推动执法力量、专业力量、社会力量融合互动,社区矫正载体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注重全面覆盖,强化三级平台建设。一是推进三级实战平台建设。投资350万元建成面积达1800平方米的扬州市社区矫正指挥中心,成为全市社区矫正工作分析研判、应急指挥、监督考核和沟通协调等的中枢,打造了市、县、乡三级指挥顺畅、运转高效、功能互补的金字塔式的实战化平台体系。二是完善三级平台功能设置。市、县两级社矫中心按照功能布局、内部设置、外部形象“三统一”的要求,划分刑罚执行、教育矫正和信息监管等功能区域,设置训诫谈话、信息监控等12个功能室。23个大型司法所规范建设了入矫宣告、集中教育和社区服务等监管场所。三是规范三级平台工作机制。推进矫务公开,在各中心显著位置公开工作流程、三个清单、监督投诉电话。出台《社区矫正执法人员行为规范》,编制印发《社区矫正工作手册》、《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法规文件汇编》等指导性资料,统一印制17种社区矫正基础台帐帐本。
注重管教并重,规范矫正执法过程。一是狠抓矫正措施落实。加强与政法部门联动,推动健全完善联席会议、信息共享、情况通报和监督指挥等协作机制。修订完善调查评估、交付衔接、管理教育等26项工作制度。推行“四固定”工作法,强化服刑人员在刑在矫意识。强化重点人员管控,加强对有抵触情绪及违反相关监管规定人员的风险评估和等级管理,近年来共撤销缓刑、假释和收监执行61人,报请治安处罚25人,实施警告578人次。加强教育感化,对遵守监管规定且有重大立功表现的社区服刑人员依法报请减刑,近三年来,共为4名社区服刑人员实施了减刑。二是提升信息化监管水平。积极探索“互联网+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全覆盖”工作模式,全面落实视频和定位“双监控”。强化社区服刑人员实时监管,对重点社区服刑人员推行电子腕带定位严控,社区服刑人员手机定位覆盖率达到92%,重点人员手机定位实现全覆盖。将帮扶工作向监狱、家庭延伸,与监狱共同建立亲情视频对话系统,通过缩短时空,拉近罪犯与家属的距离,提升了帮教效果。三是提升教育转化实效。依托扬州市心理学会、扬州大学教科院、五台山医院等专业机构拓展心理矫正,开展犯罪心理危机干预和矫治。组织实施需求评估,做好个体跟踪教育转化工作。丰富扶助措施,联合人社、民政等部门,在就业技能培训和落实政策措施等方面为服刑人员提供优质服务。近年来共为38名符合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办理了低保,指导就业或就学772人;依托企业建成过渡性安置基地114个,先后安置348人;投入帮扶资金138万元,帮助46名社区服刑人员解决了子女就学、就医、居住等难题。
注重政社互动,推动多元力量互补。一是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强化执法队伍建设,组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参加心理咨询师资格认证培训。规范社会工作者招录、保障和使用。组织开展“四个能手”评比活动,提升执法人员和专职社工业务能力。截至目前,全市共有社区矫正执法人员125人,专职社工171人,二级心理咨询师2名、三级心理咨询师18名。二是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与扬州大学签订合作协议,在市社区矫正中心挂牌成立“扬州大学教育科学学院社区矫正心理服务中心”和“教授工作室”,同时联合申报建设研究生工作站,为社区服刑人员开展集中教育、心理疏导等方面的服务和研究工作。培育“珍艾”社会工作事务所,辐射主城区各社区矫正中心,由政府购买该事务所的个案矫正和需求评估等专业服务。联合市心理学会、市心理卫生中心等,开展心理矫治和心理危机干预。推动团委、妇联和企事业等单位积极参与未成年和女性服刑人员等特殊个体的教育矫正工作。引导市民观察团等社团组织加入司法所矫正小组。吸纳“五老”人员实施“一帮一”社会适应性帮扶工作。三是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充分发挥村(居)社区组织优势,将社区矫正工作延伸至村(居)社区,实施“网格化”管理,与司法所形成互动,共同担负日常教育监管。结合全系统2015年度“15+1”典型培育计划,在虹桥社区打造“圆梦互动驿站”,推动社区服刑人员以“特殊志愿者”身份为社区内300余名老人提供理发、清扫、送餐等社区服务项目;社区志愿者结对帮扶社区服刑人员,引导督促社区服刑人员自觉改造;建立圆梦基金,帮扶生活困难的社区服刑人员,促进其更好地回归融入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