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六项举措引导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

15.02.2016  20:08

      为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今年,扬州市民政局将采取六项举措积极引导各类社会组织提升自律自治能力。

      一是健全治理机制。引导社会组织完善产权清晰、权责明确、运转协调、制衡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加强内部协商民主建设。二是完善管理制度。引导社会组织规范财务管理、人事管理、资产管理等各项内部管理制度,把各项事务纳入制度化管理轨道,增强自我管理能力。三是规范日常行为。引导社会组织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按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开展各项活动,重点规范社会组织的商业行为、收费行为、开展评比达标表彰、举办庆典研讨会论坛等行为。四是主动接受监督。引导社会组织规范办理登记备案年检事项,健全内部监督机制,自觉接受政府、会员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主动披露相关信息,提高透明度和公信力。五是加强诚信自律。引导社会组织主动向社会进行诚信承诺,积极参加信用等级评价,培育诚信服务品牌,拓展诚信服务内容。六是加强党的建设,引导社会组织加大党建工作力度,创新党组织工作内容和活动方式,加强反腐倡廉工作,切实发挥社会组织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

“十三五”期间 中央财政实施2000多个湿地保护修复项目
  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获悉:“十三五”期间,我国持续强化湿地管理顶层设计,加强湿地保护修复,新建国家湿地公园201处,安排中央财政投入98.妇女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