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南通扬州对省环保督察组交办环境问题立行立改
雷厉风行,环保问题“秒整顿”
7月6日、7日,我省3个省环保督察组先后进驻扬州、徐州、南通。截至22日,3个督察组共向三市交办信访1004件,已办结631件。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令立即整改198件、限期整改138件、停产整改133件,关闭取缔39家,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218件、共处罚款1336.8万元,查封扣押17件,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2件、行政拘留2人,立案侦查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4件、刑事拘留3人,约谈25人,问责7人。各市坚持问题导向,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借力督察推进环境保护工作。
快速反应 高效查处
17日晚,铜山区收到徐州市协调联络组转办的省环保督察交办环境信访问题,反映新河矿存在碎石厂违法生产、粉尘噪声污染等情况。针对新河矿位于铜山区与泉山区交界的特殊情况,徐州市协调联络组统筹协调该案件由铜山区与泉山区共同办理。
铜山区接到交办单后立即与泉山区取得联系,两区决定联合执法。18日上午,联合执法组对该举报件进行现场查处。经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铜山区立即出动大型挖掘机一台,联合泉山区对该非法碎石厂拆除取缔,现场拆毁其生产设备,并责令该公司立即清除厂区堆放的原料。
徐州市对于省环保督察组交办环境信访问题的办理工作,要求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过问,明确专人负责,切实落实责任、坚决立行立改、强化督办问责,确保相关环境问题依法查处到位、整改落实到位,按时办结(一般环境信访问题5日内办结,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72小时内办结),并及时在政府网站、报纸等媒体公开查处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截至22日,省第一环保督察组共向徐州市交办15批218件信访问题,已办结153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令立即整改42件,限期整改30件,停产整改44件,关闭取缔14家,立案处罚28件,处罚金额247.6万元,查封扣押3件,行政拘留1人,约谈20人,问责7人。
直面问题 严肃问责
9日,针对群众反映“如皋市仁寿路401号如皋市印染整理有限公司没有任何环保审批手续,污染环境”问题,如皋市环保局到现场进行调查处理。经查,2015年4月,如皋环保局对如皋印染整理有限公司非法排污实施行政处罚,责令其停止排污并处罚款3万元。2016年11月,南通港彩染色有限公司擅自租用如皋印染整理有限公司北厂房从事纱线染色生产加工,生产废水超标排放。2017年4月26日,如皋环保局对该公司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实施了行政处罚。但该公司未履行处罚决定,仍在从事纱线染色加工,生产废水超标排放。12日,如皋环保局对该公司主要产污设备实施查封,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对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并启动按日计罚,对相关责任人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3日,如皋市政府对该企业实施强制断电,目前企业已停产。
省第二环保督察组进驻南通以来,南通对省环保督察组交办信访调查处理出动执法人员2476人次,检查企业811厂次,责令立即整改企业75家,限期整改66家,责令停产整改65家,关闭取缔14家,查封扣押3家,立案处罚125家,罚款690.9万元,立案侦查1起,刑事拘留2人。
南通专门成立了市迎接省环保督察协调联络组,下设综合组、信访组、宣传组等。南通市委常委、副市长、市迎接省环保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组长王剑锋三次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切实解决一批环境突出问题,对不作为、乱作为,甚至失职渎职、滥用职权,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一律严肃追责处理。
动真碰硬 强化督办
“省级环保督察组吗?我是邗江区橡树湾小区居民,我想向你们反映完美路‘联博制药厂’每天晚上排放废气扰民的问题。我已经向地方政府反映多次,但至今没有处理结果。”7日,接到交办件后,邗江区环保局环境监察人员朱文斌、吴边、陆文平立即会同扬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相关负责人赶赴现场调查。
现场检查时,该公司11套废气处理设施正在运行。当晚,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对废气处理设施排放情况监督性监测结果表明,5个点位甲醇排放浓度超过国家排放标准。11日,区环保局针对该公司有组织违法行为,依法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12日,针对该公司废气超标排放污染环境违法行为,区环保局下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并处罚款合计122万元。该企业于7月19日停产整治。
省第三环保督察组进驻扬州以来,扬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迅速制定下发《关于切实做好省环保督察组交办信访问题查处整改工作的通知》,建立了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联动、各职能部门分工协作的大信访办理机制,各地、各部门迅速进入状态,做到领导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确保省环保督察组交办信访案件第一时间转交各地、第一时间现场查处、第一时间研究会办、第一时间反馈公示。
截至22日,扬州市共接受督察组交办的16批次509件信访案件,已办结并反馈公示10批276件信访案件,立案处罚65件,罚款398.32万,立案侦查3件,刑事拘留1人,约谈5人。
( 吴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