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公布新能源汽车停车收费标准

08.05.2015  21:03

  7日,扬州市发布了《关于明确新能源汽车停放费标准的通知》。8日起,扬州市区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对新能源汽车1小时内免收停放费,1小时后按同车型现行停放费标准的50%收取。


  为鼓励、支持新能源汽车的应用推广,该市从5月8日起对新能源汽车停车收费实行优惠政策。市区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包括占道停车泊位、室外及室内停车场),对新能源汽车1小时内免收停放费,1小时后按同车型现行停放费标准的50%收取。收费金额结算时四舍五入,进整到元。对住宅小区车辆停放费及救援车辆停放费仍按现行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