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城建控股公司总经理刘鸿宾立案侦查
25.05.2015 17:27
本文来源: 新华报业网
近日,江苏省扬州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扬州市城建国有资产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刘鸿宾(正处级)以涉嫌受贿、贪污罪立案侦查,并采取拘留强制措施。目前,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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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燕志华、王瑶本文来源: 新华报业网
25.05.2015 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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