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发“执行悬赏令” 举报“老赖”最高可奖40多万
2016年3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向全国人民作出了“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庄严承诺。此后,“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成了各级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3月9日下午,南京中院选取了秦淮、雨花、玄武等11家基层法院的20件执行悬赏案件向社会予以发布。对于悬赏查找被执行人下落,举报人提供线索使法院查找到被执行人的,悬赏金额一般为3000元;对于悬赏查找被执行人财产,举报人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且法院依据该线索使案件执行到位的,最高可获得执行到位金额的10%作为奖励。从南京中院公布的20起执行悬赏案件看,此次对“老赖”进行举报最高可获奖励40多万元。
举报“老赖”者悬赏金额一般为3000元
据南京中院民事执行局副局长刘红兵介绍,当前,很多执行案件无法推进下去的原因在于被执行人逃避履行债务,且此类情形大量存在,其直接影响是让申请人的胜诉权益无法得到实现,让不讲信用的被执行人逃避了法律的惩罚,同时也影响了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乃至对人民法院的评价。
为解决这一难题,今年,南京两级法院推出执行悬赏工作机制,定期发布执行悬赏信息。具体做法是,在征得申请执行人同意的基础上,由申请人支付悬赏金,通过电视、报纸、网络、微博、微信等多种媒体平台,对外发布执行悬赏公告,查找被执行人下落或者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最大程度压缩失信被执行人活动空间。此外,对申请人经济困难无力支付悬赏费用,执行内容为赡养费、抚育费、民工工资、人身损害赔偿金等涉民生案件,可由法院先行支付悬赏金。对于收到的举报信息,各法院按时间先后顺序进行登记,一经核实,通知举报人到院登记有关信息,各法院安排专人负责举报人的举报工作。
在9日下午的新闻发布会上,南京中院在发布悬赏令时承诺:对于悬赏查找被执行人下落,举报人提供线索使法院查找到被执行人的,悬赏金额一般为3000元;对于悬赏查找被执行人财产,举报人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且法院依据该线索使案件执行到位的,最高可获得执行到位金额的10%作为奖励,欢迎社会各界踊跃提供相关线索。
市民可电话举报,法院将对身份信息保密
南京中院此次为何要对这些人进行悬赏?据刘红兵介绍,这些被悬赏的人,其共同特征是逃避法院执行,有的被执行人拒不到院配合法院执行,有的被执行人拒不接听法院工作人员电话,有的被执行人具有隐藏藏匿财产的可能,从性质上而言都较为恶劣。对此类人员通过执行悬赏查找被执行人下落及其财产,具有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一方面得以在查找到失信被执行人后对其予以惩罚,有的还能执结案件保障申请人权利,另一方面也彰显了法院打击“老赖”信心、决心和力度。
关于举报途径,刘红兵称,出于便捷和快速处置的考虑,法院目前提供的是电话举报方式。各界群众可以通过南京中院指挥中心值班电话和各法院发布的悬赏公告中提供的举报电话进行举报(详细名单可关注南京中院微信和微博)。为避免打击报复,法院会对举报人的身份和相关信息予以保密。
记者了解到,过去几年中,江苏各级法院对于打击“老赖”可谓费尽心思,也取得了一定成效。而关于发布悬赏令,南京系首次而非首家。据悉,镇江京口法院早在2016年8月13日就已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对24名被执行人展开执行悬赏。在公告中,京口法院承诺: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下落并被确认的,奖励1000元;凡向本院提供有效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执行到位额的5%比例予以奖励。相比之下,此次南京的悬赏力度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