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陵区执法部门签订“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状

15.12.2016  14:04

泰州市海陵区大力推进普法主体责任工程,由区委区政府与43个有执法权的单位部门以及10个镇(街、园区)签订“谁执法谁普法”责任状。

责任状根据签订单位职能个性定制,分为健全完善“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组织领导体系、坚持执法办案和普法宣传相结合、突出重要时间节点普法、针对热点难点问题普法、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等版块,形成各执法单位普法任务清单,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管理、服务全过程,进一步强化“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推动形成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