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艘执法船守护江苏沿海:海洋伏休在即,江苏渔政再亮剑
交汇点讯 4月30日,海洋伏休在即,18艘执法船护渔江苏沿海,中国海监江苏省总队组织的2019年江苏省海洋伏季休渔第一次联合执法检查正式启动。此次行动分南通、盐城和连云港三个片区,调集全省18艘海洋渔业省调综合执法船,对我省管辖海域开展为期一周的全覆盖巡航执法检查。主要任务是督促所有应休渔船按时进入指定港口或锚泊位置休渔,依法查处违反海洋伏季休渔制度的各类捕捞行为。
据悉,今年江苏海洋伏季休渔制度与2018年保持一致,将继续执行“最严格的伏休制度”和“最严格的伏休管理”,总体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
海洋伏季休渔期间,我省沿海各级渔政执法机构将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关键领域,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在渔港,落实“依港管船、依港管人、依港管理渔获物、依港管安全”要求,严格执法船籍港休渔制度,严禁渔船异地休渔。在海上,对查获的违法违规渔船和涉渔浮子筏,在安全条件允许的前提下一律实施扣港处理。通过建立健全渔政与海警、公安、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执法协作机制,会同海警等部门加大港口、海上巡查力度和频次。今年伏休期间,我省将未按规定回船籍港休渔渔船、异地挂靠渔船、大型冷冻船、“船证不符”整改渔船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对擅自延长作业时间、变更作业方式、扩大作业区域等违规作业行为以及渔运船为非法作业渔船提供收购、运输、补给等后勤服务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构成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海洋伏季休渔期间,全省通过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港海一体巡查监管,筑牢海洋生物保护屏障,有力保证海洋渔业资源养护制度贯彻落实,推动江苏渔业高质量绿色发展。
按照农业农村部有关要求,海洋伏休期间,我省将对海蜇这一特殊经济品种实施专项捕捞许可制度,具体捕捞时间将根据海上资源监测情况另行公布。
交汇点记者 丁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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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金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