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作风效能督查考核:被媒体曝光并被查实的每次扣0.5分
新华报业网讯 记者9日从泰州市效能办获悉:为倡导“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作风,该市效能建设领导小组新近修订作风效能督查考核细则,明确作风效能督查考核实行“查实扣分制”。
新修订的考核细则明确规定,作风效能督查考核总分值5分,督查方式主要包括书面督查、实地检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督查内容包括重点工作督查、行政服务效能督查、投诉举报督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减部门、单位作风效能督查考核分,扣满5分为止;同一事项不重复扣分,选择其中单项最高分进行扣分。
在领导交办件办理方面,未及时收领交办件的单位,每次扣0.5分。未按时报送办理结果的单位,每次扣0.5分。办理质量不高、退回重办的,每次扣0.5分。未按序时进度推进城建重点项目的,原则上所有责任单位均扣0.5分。在招商引资及项目建设中弄虚作假被查实的,每次扣1分。未按时报送相关经济数据统计指标的,每次扣0.5分。报送的相关经济数据统计指标不真实不匹配的,每次扣0.5分。在效能投诉件、督办件办理方面,未按时办结效能投诉件、督办件的,每次扣0.5分。未按规定对违规责任人实施作风和效能问责的,每次扣0.5分。
在绩效考评工作方面,未按时报送绩效考评资料的,每次扣0.5分。报送的绩效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佐证资料虚假并被查实的,每项扣0.5分。相关牵头考核部门须按规定的差别化率进行考核,如不能拉开档次进行考核的,扣减牵头考核部门0.5分。对市效能办交办的相关事项和印发的相关文件、通知等,未按要求及时落实或未及时查收、反馈的,每次扣0.5分。
在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委十项规定及泰州市“四条禁令”、会风会纪执行方面,明查暗访中发现有违反以上规定情形的,每人次扣0.5分;未按要求处理并整改问题的,每次扣0.5分。在明察暗访活动中,不配合或阻挠督查人员开展督查的,每次扣0.5分。被市级及市级以上媒体曝光并被查实的,每次扣0.5分。
新华报业全媒体记者 赵晓勇
编辑: 王高峰、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