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10所中学体育设施下月起对外开放

30.12.2014  21:16

中国江苏网12月30日讯 徐州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明确,学校要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向学生开放体育设施,各级公办学校、企事业单位体育设施要逐步向社会公众开放。实现基层公共体育设施对公众免费开放,公共体育设施对学生、老年人和残疾人优惠或者免费开放。鼓励企事业单位和学校体育场馆对外开放,到2015年学校体育场地开放率达50%以上。《实施计划》规定,财政方面要对向公众免费开放体育设施的学校适当给予补贴,并为其办理有关责任保险。

本报讯(记者 甘晓妹)12月29日,市教育局印发了《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第一批开放的10所中学体育设施在2015年1月1日起向社会开放。学校体育设施开放时间为双休日、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学校寒暑假期间。开放日每日开放时间不低于8小时。具体开放时间由开放学校根据社区开放对象需求制定。

社区居民、初中以上学生为主要开放对象

意见》明确了开放范围:学校体育设施主要是指具备开放条件的中等以上学校用于体育教学、训练、竞赛、课外体育活动的室内外体育场馆及其配套设施。学校操场、运动场等室外体育设施均应免费开放;学校游泳馆、篮球馆等室内体育设施可报物价部门核准后适当收费开放。

学校体育设施开放时间为双休日、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学校寒暑假期间。开放日每日开放时间不低于8小时。具体开放时间由开放学校根据社区开放对象需求制定。开放学校在不影响教育教学和社区居民正常生活的前提下,逐步过渡到早、晚时间向社区居民开放,积极为市民健身活动提供便利。

意见》指出,开放对象为初中以上学生、社区居民。初中以下学生进校锻炼需有监护人陪同,并负责其人身安全。开放对象应持有效证件经验明身份后到开放场馆活动。单位、社会团体需要集体前往学校场馆参加健身或比赛的,经学校同意,持介绍信和个人社保卡验证身份后在约定时间段内开展活动。学校要严格遵守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规,做好开放对象的个人信息隐私保护。

市财政统一购买“公众责任险

意见》还要求学校应在醒目位置公示学校体育设施对外开放制度规定,对设施暂停开放应提前告知,对进校活动者人身安全、财物保管等给予善意提醒等。学校根据校园体育设施客观实际做出人数限制,在总限额内动态调整。

意见》明确了学校体育设施管理主体为学校。开放学校应制定开放管理制度、设施设备管理更新制度和具体管理办法,保障学校体育设施开放工作顺利实施。学校可成立校园体育设施对外开放协调委员会,由校方、社区机构、社区居民代表、辖区派出所等方面组成,负责协调处理好学校体育设施对外开放的相关问题。

开放学校在建立健全学校体育设施开放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开放场地设施设备良好运行的前提下,被开放对象在开放现场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由伤害者个人承担。开放学校需承担责任的,市财政统一购买“学校体育设施对外开放公众责任险”,由保险公司承担赔付。

据了解,市财政每年还将安排一定资金用于支持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经费主要用于开放设施建设(包括隔离栏、安保系统、门禁系统)、设施设备更新维护、日常运行、公共责任险等。

【开放名单】

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体育设施

第一批开放单位名单

●徐州市第三中学

●徐州高级中学

●徐州市第十三中学和平校区

●徐州市王杰中学

●徐州市科技中学

●徐州市西苑中学

●徐州市第三十一中学

●徐州市第三十五中学

●徐州市第三十六中学

●徐州市第三十七中学

【开放试点】

凭证限时出入加强保障

3月22日起,31中学在市区率先试水资源共享,面向社区免费开放校内体育设施,10个月来,每天约有四五百名居民进校锻炼,设施完好无损,校园秩序井然。他们的成功之处在哪里?对此,校长金建明总结出以下几点:

1.凭有效证件出入。31中在“开门”的同时,严格实施出入证管理制度——社区居民携带身份证原件、房证或房屋租赁合同、近期两寸免冠彩色证件照2张,就可以到31中西校区传达室填写申请表,符合条件的办理出入证。

2.规定确切时间,加强安全保障。居民可以在双休日、节假日的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至5时,自由进出学校锻炼。开放时,加派保安巡查,指定专人对活动场地、活动器材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控制每天人流量,并制定相应的制度支持后续工作的开展。保安特别关注老年人“倒走”现象,防止老年人倒走时出现安全隐患。暑假期间,在上午8:30-9:30,学校还对附近居民、本校初一学生免费进行篮球培训。

编辑: 廉昕朦、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