戚区五条“谏言”预防国企职务犯罪

22.10.2015  17:01

  近日,常州市戚墅堰检察院提出的国有企业母子公司管理中存在的职务犯罪风险隐患的检察建议在全省检察机关预防检察建议评比中荣获“全省优秀预防检察建议”,成为该市唯一获此殊荣者。

  近年来,戚墅堰检察院先后查办多家国有企业下属子公司负责人职务犯罪案件,发现国有企业对子公司监督管理中暴露诸多问题:如子公司人事任免、内部管控等基础性管理工作薄弱,股权结构单一,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重点业务部门监管缺位等弊病。为此,该院检察干警通过审查卷宗材料、走访案发单位了解情况、派发问卷调查、查阅相关资料等方法,提出了国有企业需积极转变经营管理理念,由单一企业型直线管理模式向集团型“金字塔”管理转变;推进子公司股权多元化,吸引外资企业入股、高层管理人员持股、企业职工持股,或债权转股权、贷改投等方式多元注资,激发监督活力;落实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促使子公司自觉接受母公司来自产权方面和集团章程规定的监管;建立健全子公司董事、监事考核激励和约束机制以及加强对子公司负责人和重点业务部门监督五条“谏言”,为推动国有企业加强子公司监管,防范职务犯罪风险发挥了切实可行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