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纪委:公款旅游去不得 吃饭赴宴需谨慎

21.09.2015  12:52

  “两节”临近,成都市纪委敲警钟——

  □本报记者 陈碧红

  随着中秋小长假、国庆“黄金周”即将到来,哪些旅游去不得?哪些饭局吃不得?9月17日,成都市纪委详细解读了种种值得警醒的现象,提醒广大党员干部:公款旅游干不得,吃饭赴宴需谨慎。

   公款旅游代价大

  根据最新一期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汇总表显示,今年上半年全国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中,公款旅游问题占查处问题总数的6.37%。

  成都市纪委对公款旅游的具体表现进行了归纳:表现之一:借学习考察之名行公费旅游之实;表现之二:打着外出培训的招牌四处旅游;表现之三:组织员工亲属旅游变相“发福利”;表现之四:因公外出期间擅自绕行旅游;表现之五:接受其他单位公款安排旅游。成都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党员干部应当分清公事和私事,不能让公款旅游成为一种理所当然的“待遇”,更不能成为一种“特权”。

   遇“饭局门”要谨慎

  亲朋好友之间联络感情,免不了聚个餐。在中央颁布八项规定后,各地越来越细的落实规定以及频频曝光的党员干部参与违规饭局问题,无疑都释放了鲜明信号:饭局有风险,赴宴须谨慎。

  饭局怎么吃?如何才算合情合规地参加饭局呢?成都市纪委在此提醒:赴饭局前必须仔细掂量,做好“四问”。

  谁买单?“公款买单”是大忌。和谁吃?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等吃请不可以。去哪儿吃?高消费豪华饭局不能去,私人会所不能去,隐蔽、神秘场所的宴请更要慎行。吃完有什么后果?越来越严的执纪监督、对公款报销的从严管理,尤其是群众的热情参与,将让公款吃喝成为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