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做好宗教活动场所各项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宗教财产和信教群众的生命安全,2015年1月26日,常熟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全市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意见》明确了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和各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职责,提出了工作要求。同日,发文成立了常熟市民族宗教安全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民宗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公安局和民宗局分管领导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