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安:坚持惩防并举反腐败 构建预防职务犯罪坚强防线
3月31日,省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省检察院检察长徐安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武装头脑,认清使命,坚定信心,明确方向,扎实推进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切实担负起检察机关在反腐败斗争中的重任,以反腐倡廉的新业绩为谱写中国梦的江苏新篇章作出更大贡献。
徐安指出,党中央高度重视反腐败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讲话中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有60多次,作出重要批示20多次,对反腐败工作表明了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党中央带头组织查处了薄熙来、刘志军等一批身居高位人员的严重腐败案件,使人民群众看到了我们党确实在真心实意反腐败。面对新形势,检察机关更应当加大力度惩治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合格的答卷。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要坚决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职务犯罪案件,又要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各类腐败案件,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检察机关反腐败的成效。要找准职务犯罪的高发领域,明确查办重点,集中开展专项攻坚,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查什么问题,哪个领域腐败易发多发就重点查哪个领域,真正形成高压态势。要坚决查办权力集中、资金密集、监管薄弱领域窝案串案,严肃查办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职务犯罪,严肃查办土地等资源审批、征地拆迁、企业环评和工程建设领域的职务犯罪,严肃查办有案不立、有罪不究、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背后的司法腐败行为。
徐安要求,要严格依法反腐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着力提升职务犯罪侦查工作法治化水平。坚持有案必查,从线索抓起,对历年来的积存线索进行全面清理,该初查的初查,该立案的立案,该撤销的撤销,该答复举报人的及时答复,力求做到件件有着落。严格执行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进一步规范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适用,切实防止随意扩大范围;进一步规范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款物工作;进一步规范同步录音录像制度执行和侦查案卷材料移送工作,确保全面移送。加大内外部监督制约力度,全面开展检务督察、案件评查、专项检查等工作,深化检务公开,把侦查权运行的每一个环节都纳入监督视线,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对执法办案中的常见病、多发病应多措并举、坚决遏制。
徐安强调,要惩防并举反腐败。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既是人民群众的强烈愿望和迫切要求,也是当前反腐败的必由之路。只惩不防,不能解决源头性根本性问题;只防不惩,就没有震慑力,预防就成了空谈,只有惩防并举才能真正逐步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要以查办案件促进制度建设,一案一总结、一案一分析,帮助发案单位总结教训,提出加强制度建设的建议,实现“一案一预防”。侦查部门要向预防部门提供预防职务犯罪典型案例等生动素材,结合执法办案提出开展预防工作的建议;预防部门要通过开展预防调查、专项报告、提出检察建议等专业化预防活动,推动地方党委和有关部门健全完善制度,促进源头治理。要深化警示教育的效果,运用生动的典型案例、深刻的悔过反省、入情入理的告诫提醒,使受教育者触及灵魂,内心深处受到触动;注重探索运用现代化的预防手段,创建“网络警示教育馆”、手机短信、微信警示平台,有效开展“警示教育就在身边”活动。要依靠人民群众开展预防工作,壮大预防职务犯罪志愿者队伍,加强职务犯罪风险点排查防控工作,把开展争创预防职务犯罪先进单位、先进个人活动常态化、制度化,构建预防职务犯罪的坚强防线。
徐安着重指出,全省检察机关应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把过硬侦防队伍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坚持从严治检,用比监督别人更严的要求来监督自己,确保侦防队伍风清气正。切实抓好思想政治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突出抓好业务能力建设,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侦防队伍。(记者 宋世明 特约记者 卢志坚 张登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