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总工会出台《无锡市劳模创新工作室管理办法(试行)》
无锡市总工会近日制定出台了《无锡市劳模创新工作室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全力推进工会工作由活动型向机制型转变。
《管理办法》明确劳模创新工作室是由在技术业务领域,具有较高理论水平,较强创新能力和丰富实践经验的市以上劳动模范负责,并以其名字命名,由若干业务骨干组成的先进团队和创新集体。分为技术攻关型、公共服务型、技艺传授型和安全节能型等类别。主要任务是传播、弘扬劳模精神,发挥劳模“传帮带”作用,培养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职工;开展科技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和机制创新,推动单位提升核心竞争力。
《管理办法》提出了建设目标。劳模创新工作室应有工作室标牌标识,有固定的活动场所并配备相关设备设施,有完善的规章制度并公布上墙,有经费支持和保障,每年至少有2项创新课题,其中至少有1项课题取得相关认定并具备一定的效益。无锡市劳模创新工作室由劳模所在单位工会在征得单位党政组织同意后向上级工会推荐,各市(县)、区总工会,各局(公司)、直属单位工会初审同意后向市总工会申报,由市总工会通过实地考察、听取意见、查看资料、分析论证等方式进行综合评审,经社会公示无异议后进行授牌命名。市总工会还建立了市级劳模创新工作室制度报备和成果报告机制,每年年底无锡市劳模创新工作室须将建设发展情况、目标完成情况、创新创造情况、人才培养情况、单位支持保障等情况向市总工会报备。
《管理办法》强调,无锡市劳模创新工作室不搞“终身制”,实行动态管理。市总工会每两年对已命名的无锡市劳模创新工作室进行评估,创新成果突出、管理规范、活动成效突出的命名为“无锡市示范性劳模创新工作室”并同时授予无锡市工人先锋号等荣誉,作用发挥不明显或有其他问题的将不再保留无锡市劳模创新工作室称号,并进行社会公示。
《管理办法》明确了扶持与奖励政策。自2015年起,市总工会每年命名10个左右无锡市劳模创新工作室,全市保持一定的总量。市总工会对命名的无锡市劳模创新工作室给予1万元一次性经费补贴,对命名的无锡市示范性劳模创新工作室给予2万元一次性经费补贴,主要用于设施设备购置、创新项目研发和人才培养等。对成效显著的无锡市劳模创新工作室,优先推荐其领军劳模和工作室成员参加各级各类先进荣誉评选。
《管理办法》要求各级工会组织应积极争取党政组织的重视和支持,将劳模创新工作室的建设工作列入工会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关心和支持劳模创新工作室的发展,要广泛宣传劳模创新工作室的先进事迹和突出成果,引导和激励广大职工以劳模和先进为榜样,努力工作,创先争优。市总工会将搭建交流平台,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无锡市劳模创新工作室联席会。
据悉,目前市总工会已命名34个无锡市劳模创新工作室和10个无锡市示范性劳模创新工作室,劳模创新工作室取得了一大批科技创新成果,对推进企业转型和地方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这次出台《管理办法》,有助于进一步提高劳模创新工作室标准化和规范化管理的建设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