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忠县创新出台市民文明积分暂行办法

25.12.2015  14:12

  新华网重庆频道12月24日电 重庆市忠县把市民文明行为作为提升社会文明程度的“牛鼻子”,通过探索出台《忠县市民文明积分暂行办法》,突出“四抓四突出”倡导文明行为,深化提升优良秩序,促进市民养成良好文明行为规范和习惯,自觉抵制不文明行为,在全县形成了崇尚文明、讲究礼仪、遵守秩序的良好社会风尚。

    抓制度建设 突出长效性

  长期以来,忠县从市民工作和生活中最细小的环节抓起,开展以基本道德规范、基本文明礼仪、基本行为操守为主要内容的不文明行为劝导活动,动员广大市民争做文明人、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在日常生活中管好自己、影响他人,社会文明素质整体有所提升。

  但是在工作中也发现,以前开展的不文明行为劝导活动作用有限,仅在活动期间,治标不治本,完全靠市民自身素质,没有强制约束力,随意性大。为促进社会文明程度全面提升,形成强有力的长效机制,忠县制定出台《忠县市民文明积分暂行办法》,通过对文明行为和不文明行为进行积分量化来确定市民文明积分,通过构建褒扬文明行为、惩戒不文明行为的机制,给予行为当事人相应的褒奖和处罚,抓两头,促中间,促使市民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突出活动的长效性。

    抓积分量化 突出规范性

  经市民多次开展“文明行为与不文明行为大讨论”活动,对照公共场所的不文明行为、人车出行互相礼让、言谈举止守法合礼等内容,归纳出“遵守公共秩序、维护公共环境、参加志愿服务、见义勇为”等八大文明行为,“违章行驶、乱停乱放、乱丢乱倒、随意吐痰”等十大不文明行为。县文明积分管理领导小组根据讨论结果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将市民文明积分量化为“正分指标+负分指标”的积分标准。其中正分指标围绕“慈善捐赠、无偿献血、尊德守礼、见义勇为、参加志愿服务”等文明行为记正分,负分指标“高空抛物、乱闯红灯、乱丢垃圾、乱贴乱画、损坏公物、乱搭乱建”等不文明行为记负分,最终在一年时间内计算出市民文明总得分。同时,市民文明积分计算过程中严格按照积分标准凭凭证录入,拒绝虚假录入、选择性录入,确保市民文明积分规范化。

    抓组织保障 突出可行性

  为使市民文明积分具有操作性,不成一纸空文,《忠县市民文明积分暂行办法》改变以往对市民全程跟踪制度,实行类似于“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制度,打破部门、行业信息的彼此封闭,全面实行跨部门、跨行业凭证举证方式,其文明行为的认定由市民本人申请和组织推荐,并提供相应凭证;不文明行为的认定由相关单位、啄木鸟志愿服务队或举报人提供,明确各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电子监控、行车记录仪、执法记录、日常记载等作用,负责市民涉及本职能职责范围内的市民行为核查评分。再按照属地原则,乡镇(街道)市民文明积分管理领导小组每半年接受一次申报,开展一次认定,对各单位、行业反映的情况定期收集录入市民文明积分数据库,年终将市民文明积分报县集体汇总并进行奖惩,落实市民文明积分工作。

    抓纠错扬善 突出实效性

  以往评优选先活动只是对被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来激励先进,引领他人,而没有对败坏社会形象的行为当事人给予相应处罚,导致部分人对活动没有重视,不能达到褒扬好事、惩戒坏事的双重作用。本次我县出台的文明积分暂行办法着力克服以往的“短板”,建立“红黑榜”发布制度,将积分累计排名前20名的文明行为当事人列入红榜,将积分累计排名在前20名的不文明行为当事人列入黑榜,定期在广场公示栏、大型户外显示屏和县属媒体发布;建立优待处罚机制,对红榜人员按规定给予荣誉表彰、免费体检、本地优先入学等激励,黑榜人员给予公开曝光、行政处罚以及纳入招考政审内容等惩罚,构建褒扬文明行为、惩戒不文明行为的机制,有效扩大了《忠县市民文明积分暂行办法》的影响力,形成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社会导向,达到了纠错扬善的目的。(周其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