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音]徐礼建:办案应优先考虑非公企业生存和发展

28.03.2016  10:50

  “徐总,这是我们最高检刚刚出台的《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18条》,这可是咱检察机关给你们非公企业的‘大红包’啊!”近日,江苏省涟水县检察院副检察长郁文林和检委会专职委员赵艳,上门拜访了淮安市政协委员、江苏华宇印务有限公司董事长徐礼建,并征求他对检察机关服务非公经济的意见。

  徐礼建表示,这些年来,其公司良好的发展离不开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而公平的市场秩序则离不开涟水县检察院等部门的法治护航。

  徐礼建告诉笔者,涟水县检察院服务非公企业突出重点,精准发力,对症下药,把“服务”二字真正地落到了实处。特别是该院去年开设的“非公绿色通道”,为企业开具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节约了很多时间,值得点赞。

  徐礼建设介绍,去年8月,其公司参加了一项工程竞标,第二天需要向组委会递交无行贿犯罪记录,当时过了下班时间,公司才接到这一通知。怎么办?徐礼建突然想到以前关注过涟水检察微信,上面好像可以预约开具证明,于是他试着在手机上提交了有关申请。看到系统回复“已受理”三个字后,他才放下心来。

  第二天,徐礼建早早来到检察院,了解到其公司无行贿犯罪记录已经开好。原来,该院预防科工作人员看到他的预约申请后,加班将证明开好。“如果不是这个‘绿色通道’,我们很可能就失去了那次竞标机会,企业损失会很大!”他感慨道。

  徐礼建同时建议检察机关办理涉及非公企业案件时,应优先考虑非公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慎用查封扣押等措施。对于违法使用刑事手段插手非公企业经济纠纷的案件,检察机关要加大查处力度,发现一起、处理一起、通报一起,为企业发展营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