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检察"两法衔接"力推依法行政 平台备案825件

19.12.2014  11:10

   

  11月10日下午,徐州新沂市卫生监督局一名工作人员打开电脑,在蓝色界面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平台”上录入该局查处的张某可能涉嫌非法行医案件,并从该平台上移交公安机关。这起案件同时也进入新沂市检察院的监督视野。

  这是徐州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平台”运行工作的一个缩影。在徐州,已经有214家市级与县(市、区)级行政执法机关与司法机关联网并登录该平台。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污染环境、非法行医等各种侵害百姓利益的行为是否已经涉嫌犯罪?行政机关是否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公安机关是否依法立案侦查?检察机关是否依法提起公诉?法院判决是否公正?这一切都将在平台上透明显示,并接受检察机关监督。

  试点成功 威力初现

  2013年8月,新沂市检察院在徐州市检察院指导下开展“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建设和运行试点工作,主导开发了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信息共享系统,将辖区15个行政执法单位纳入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了行政执法信息共享、案件报备、预警提示、跟踪监督等功能。

  新沂市环保局分管这项工作的副局长刘剑对于平台建设很欣慰。长期以来,环境执法难众所周知。而平台的建设,打出了环境执法的组合拳,有了司法机关的监督和支持,环保执法避免了人为干扰,他感觉环保部门的腰杆硬了,公信力也得到了提升。去年8月至今,环保局已经向新沂市检察院移交了7件非法排污案,有力扼制了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

  该市卫生监督局副局长宋飞告诉记者这样一组数据,2011年,该局向公安机关移交非法行医案件仅有3件;2013年8月平台运行至12月,移交非法行医案件11件;2014年1月至10月底,移交59件。而在以往,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人员未移交刑事案件,付出的代价是惨痛的。新沂市一家卫生监督所王某等4人放纵39人非法行医最终造成4人死亡。新沂市检察院通过“两法衔接”平台发现线索后,反渎职侵权部门立案侦查,目前已经侦查终结并提起公诉,王某等人正在等待着法律的裁决。

  “两法衔接”平台,不仅有利于检察机关对行政执法机关不移交刑事案件开展监督,同时也有利于对公安机关应该立案而不立案的行为实施监督。2014年初,新沂市卫生局发现周某可能涉嫌非法行医犯罪移交公安机关,但公安机关未予立案,新沂市检察院依法开展立案监督。经公安机关立案,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目前,周某已经被法院判处管制并处罚金。

  完善架构  刚性监督

  2014年,在新沂市“两法衔接”平台运行良好的基础上,在徐州市委的领导下,全市“两法衔接”工作全面推开,214家机关单位共建“两法衔接”平台。

  徐州市检察院牵头制定了《关于加强徐州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市委政法委牵头召开了由27家单位参加的联席会议,15家行政机关与市公安局、市检察院联合制定了《打击危害民生违法犯罪工作方案》,并成立由市委政法委书记孔海燕为组长、检察长杨其江为副组长的徐州市“两法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徐州市检察院,为“两法衔接”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徐州市检察院从制度上细化操作流程,明确了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录入系统的10种情形、公安机关应当录入的9种情形和检察机关应当录入的5种情形,明确了录入时限和工作标准。也就是说,行政执法机关移交到公安机关的刑事案件以及录在平台上的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将在检察机关的全程监督之下办理,力争不遗漏一起刑事案件。

  徐州市食药监局副局长卜军对记者说:“徐州周边地区造假药的比较多,然后到销售到徐州农村地区也较多,这是我们的打击重点。但是过去我们的行政执法人员对法律的理解不深入,各个县区对移交公安的刑事案件把握标准不统一,不利于司法的公正。现在重大行政处罚案件,以及违法犯罪数额达到追诉标准60%以上的案件,我们都录入平台,接受检察机关的监督,避免了犯罪嫌疑人漏网,我们心里更有底了。

  铜山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今年以来依托“两法衔接”平台,向公安机关移交4起向卤肉制品中添加亚硝酸盐危害食品安全的犯罪案件。铜山区检察院办案中发现这种情况较为普遍,于是,撰写了检察建议,引起徐州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并在全市掀起了一项由检察、公安、工商、食药监局、质检、安监等部门参与的卤菜生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

  同时,徐州市委市政府完善监督问责机制,将“两法衔接”工作纳入政府部门依法行政考核内容,对工作不力、不履职尽责,致使“两法衔接”工作出现问题的单位,依纪依法追究责任,以刚性制度强化监督管理。市县两级督查组开展“两法衔接”专项检查活动18次,查阅行政执法卷宗2500余册,对发现的该录入未录入案件等问题加强跟踪监督和分类指导,增强了监督实效。

  截至今年11月30日,“两法衔接”平台累计备案合计825件,其中:移送公安机关的刑事案件累计338件,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累计487件。全市检察机关依托“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公安机关立案43件59人,立案监督11件11人。新沂市检察院通过平台发现并查处的王某等4人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的做法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转发。

   专项行动  深挖细查

  “其实,两法衔接工作我们早在2008年就已经开展了,但是当时没有一个成熟的信息平台为依托。检察机关主要是依靠联席会议、调卷审查和共同开展专项行动来督促开展这项工作的。目前,一些传统的工作方法仍在运行,也取得了不错的效果。”徐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孙光永说。

  2014年第二季度,睢宁县检察院借助“两法衔接”工作信息通报机制,组织骨干力量梳理行政机关2013年以来办理的重大行政处罚案件50余起,成功对6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立案监督。沛县检察院联合县委政法委组成专项检查工作组,集中评查行政执法单位1900余册案卷,要求卫生部门移交谢某涉嫌非法行医案,并注销谢某妻子焦某的行医资格。铜山区检察院通过联席会议发现并监督查处了该区首例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

  2014年3月至10月,徐州市检察院联合行政机关组织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并在“徐州发布”平台向全市人民发布活动方案。专项监督行动期间,全市检察机关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刑事案件31件32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共计25件26人,移送职务犯罪线索1件。

  “两法衔接工作不仅有利于打击刑事犯罪,也有利于检察机关查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我们将依托工作平台,努力提高国家公职人员的法治观念,力促公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同时,还将针对容易发生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深入开展犯罪剖析,帮助建章立制,从源头遏制和预防公权力腐败。”徐州市检察院检察长杨其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