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化建设】徐州市“训、行、询、报”确保厅发标准落地见效

18.05.2017  16:20

为确保首批39项厅发标准在一线落地发挥实效,徐州市司法局根据省厅统一部署要求,结合徐州地区工作实际,采取“训、行、询、报”四项措施积极推进厅发标准实施应用。

训,迅速组织学习培训。 要求各地迅速行动,组织人员开展对厅发标准的学习培训,熟悉标准内容,掌握标准规范,为应用实施标准奠定基础;市局行政执法业务处室在条线内组织专题培训,确保执法人员熟练掌握本职所涉相关标准。

行,全力组织应用实施。 将标准化建设工作联系点作为应用实施厅发标准的重点单位,给予重点支持和指导,尽快将其培育为示范单位,带动厅发标准在本地、本条线的全面应用实施;严格按照标准要求建立卷宗档案和台账资料,市局适时对各地、各单位应用实施情况进行抽查通报。

询,认真组织征询意见。 安排人员采用灵活方式搜集标准实施的情报资料,着重吸纳直接使用者、执法管理相对人和服务对象的建议意见,实施过程中跟踪监测、记录相关数据,并对所资料进行科学系统分析,经市局审核后及时向省厅反馈。

报,积极组织采报信息。 要求各地各部门加强对厅发标准应用情况的跟踪反馈、梳理总结,及时讲经验做法、实质成效、典型案例通过信息反映上层;在本系统内外网、微信微博平台、各类媒体推送相关动态,进一步扩大司法行政系统标准化建设的社会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