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张炜:健全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机制

14.01.2016  10:08

随着长江流域经济的发展,我市长江和内河的渔业资源衰退已是不争的事实。

 

修复和保护好我市宝贵的渔业资源,具有重要意义。但是,近年来我市仅对长江渔业资源保护区进行小规模的放流活动,没有真正对内河港道进行增殖放流,没有对沿江的港口建设、水利工程建设、航道疏浚等工程建设项目采取相应的渔业资源保护措施。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强对渔业资源的保护,刻不容缓。

 

我建议,加强舆论宣传,促进社会各界关心和重视我市渔业资源的修复和保护工作,提高渔业生态修复和保护意识,倡导社会各界特别是沿江企业为渔业资源的增殖放流出一份力,共同关心我市的生态文明建设;将渔业资源修复和保护工作纳入我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明确牵头部门,建立健全相关机制和我市水域生态修复保护方案,市政府负责长江与内河主要港道的生态修复和增殖放流保护,各镇(园区)负责辖区内河道渔业资源的生态修复工作;动员和鼓励我市渔民转产转业、自主创业,从而控制捕捞强度;强化渔业行政执法力度,渔政、公安、环保等部门要建立联防机制,共同打击一切破坏渔业资源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