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政府主导工作机制 纲举目张推进气象现代化 江苏气象现代化建设阶段性成果巡礼

24.10.2015  19:04

  江苏濒江沿海,经济社会发展,科教文化比较发达。在这样一个省份进行气象现代化建设试点,工作起来既有先天优势,也面临着许多挑战。
  2011年10月,在江苏列入全国率先基本实现气象现代化的试点省份后,江苏省气象局党组经过一段时间的深入调研和思考认为,要纲举目张,牵住建立和完善政府主导的工作机制这一“牛鼻子”,才能事半功倍搞好新时期气象现代化建设。
   系统谋划,以合作备忘录签署为起点,实现省市县三级互联互动
  建立和完善政府主导的工作机制的出发点是转变政府、社会和自身对气象部门及气象工作的传统观念和认识,要求既要推动各级政府切实履行发展气象事业的责任,又要重视发挥气象部门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能。因此,政府主导工作机制的建立,纵向上要有载体,横向上要形成省、市、县三级的互联互动。
  有了思路,推进工作便扎实起来。2011年,中国气象局同江苏省人民政府签署了共同推进江苏率先基本实现气象现代化合作备忘录,建立起省部合作联席会议的工作机制。以此为起点,在政府主导下,政策层面上的支持力度逐渐加大。2012年,江苏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的意见》。这是江苏继推进水利现代化、农业现代化之后第三个关于现代化的政策性文件,明确了气象现代化“七个体系”的建设任务。同年,江苏省政府召开全省气象现代化建设工作会议。在这次会议上,“强化政府主导作用”被列入政府工作报告中。为了与气象现代化政策性文件相衔接,江苏省先后颁布和下发了《江苏省气象灾害评估管理办法》《江苏省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条例》《江苏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江苏省委、省政府对气象现代化前所未有的高度重视为全省气象现代化建设的顺利推进提供了坚实保障,同时也迅速辐射、影响、传递到了全省各市县党委、政府,在全省形成了气象现代化建设的良好氛围。全省13个省辖市均印发气象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方案或意见,11个省辖市政府与省气象局签署合作协议,12个省辖市成立了以市领导为组长的建设领导小组,局市联席会议相继召开。
   深入推进,以规划和项目落实为抓手,气象工作在各级政府工作中的融入度大幅提升
  我国经济、政治、社会制度和体制特色决定了只有把气象现代化置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置于地方各级党委、政府推进现代化的大局中,才能为气象现代化赢得主动、赢得优势。
  2012年,《江苏省“十二五”气象事业发展规划》正式印发。省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听取了气象现代化建设工作汇报,一揽子审议通过和落实“十二五”规划中的省级六项重点工程和资金。
  截止到今年8月,全省已到位各类投资15.84亿元,省级财政已到位资金是“十一五”时期的3.03倍,全省各市县气象局立项建设的气象现代化建设工程有95个,地方财政配套资金超过8000万元的地级市有5个。
  目标考核的“指挥棒”和指标体系的导向激励作用不容忽视。从2013年开始,江苏省气象工作首次纳入省政府年度绩效考核序列;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开展气象现代化指标进程监测评价意见》,向社会发布《江苏基本实现气象现代化指标体系》,成为全国首个向社会发布气象现代化指标体系的省份。南京、淮安、连云港等市(县、区)通过将气象工作纳入到“三农”综合目标考评或进行专项考评等方式,加强对县(区)级气象现代化建设情况的督查考核。
  在2014年第二次省部合作联席会议召开后,气象现代化建设试点工作进入“提质增效”新阶段。在这个过程中,气象部门在江苏省委、省政府工作的融入度大幅提升。省政府“智慧江苏”的实施意见明确将“智慧气象”作为一项子系统单独列入。当年,省委、省政府文件中对气象工作明确提出17项要求,内容涉及智慧江苏、新型城镇化与城乡一体化、生态文明建设、大气污染防治等方面。
   立足长远,以新常态下各项部署为统领,实现政府主导工作机制的长效化
  气象现代化是一个过程,也是一种状态。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江苏省深入贯彻落实“四个全面”的战略部署,伴随着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清理,气象事业的改革发展也面临新局面。面对新形势和新常态,江苏省气象局主动作为,会同省财政等部门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取消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后相关工作落实到位。
  2015年7月,经省政府同意,省财政厅下发《关于做好新常态下地方气象事业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气象部门的人员经费和业务维持费缺口由地方财政解决,同时建立事权责任清单制度。省级财政按5个类别安排年度省财政预算。作为该项工作在省内的试点,南通市政府从2015年起,按照“收支两条线,地方财政兜底”的原则对市气象局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宿迁市政府就地方气象事业经费保障、重点项目推进等问题进行实地调研后下发纪要,市政府将全力保障气象事业的改革发展。全省区域自动气象站社会化保障被省政府纳入省级政府购买服务重点项目中。省政府审议公布了气象行政审批事项清单、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和行政权力责任清单。
  经过四年来的试点工作,以“有政策、有项目、有经费、有指标、有考核”为内涵的政府主导工作机制日臻完善和丰富,江苏气象现代化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依据《江苏基本实现气象现代化指标体系》中的评分标准,2014年的综合评分从2011年的73.1分提高到88.1分。
  新时期,江苏将咬定气象现代化目标不放松,继续完善省部合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发挥好政府主导的工作机制,进一步统一部署、严格考核、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狠抓落实,不断推进江苏气象事业改革发展,为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江苏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