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三大实践”推进基层民主建设
04.11.2015 19:46
本文来源: 民政厅
为贯彻落实民政部、中组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减负工作的通知》精神,张家港市高度重视、立足实际,把发展基层民主作为重点工作加以推进,努力提升民主自治水平,为社区减负增效。
一是实践“村民自治机制”。严格执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通过村民小组会议、党群议事会等形式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并最终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决策;强化民主监督,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设置,保障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知情权、质询权、审核权、监督权和建议权;多种形式执行村务公开,一般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布一次,集体财务往来较多的,财务收支情况每月公布一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随时公布,落实“村级职权目录流程”公开、“村级阳光综合审计制度”和《民主理财报告书》,全面接受村民监督。
二是实践“村(社区)专项公约”。在杨舍镇试点基础上,全面推开专项公约制定,镇(区)100%的村(社区)制定执行村规民约、社区公约、村(居)民自治章程,推进基层协商民主实践创新。规范公约制定程序,加强公约执行力度,形成“村(居)民自治、依法善治”的格局。
三是实践“协商民主体系”。推进城乡社区协商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建立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社区制度,健全民情恳谈、社区听证、社区论坛、社区评议等对话机制。创新“社区博客”、“社区微博”、“社区微信平台”等社区事务管理形式,发展院落(楼栋)自治、业主自治、社团自治等自治载体和途径,提高群众参与村级治理的积极性。
本文来源: 民政厅
04.11.2015 1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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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获悉:“十三五”期间,我国持续强化湿地管理顶层设计,加强湿地保护修复,新建国家湿地公园201处,安排中央财政投入98.妇女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