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两会引发高度关注 谋划新时代江苏发展新实招
五年发展看头年,一年开端看两会。1月25日、26日,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将分别开幕。今年的省两会意义重大、看点很多——
今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省两会期间,将完成省级人大、政府、政协集中换届,还将选举首位省监察委员会主任。
在这重要时间节点召开的2018年省两会,既要回顾总结过去五年工作,又要谋划部署未来五年发展蓝图。省两会将有哪些值得关注的热点?本报记者带您一起梳理。
紧扣“高质量”谋划新发展
本月以来,我省市县两会陆续召开,传来不少好消息——
南京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突破2万美元,保持全国前列;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59.7%,现代金融等高端服务业成为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主营业务收入年均增长13%,千亿级新兴产业集群达到6个。
苏州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进出口总额创历史新高。新的一年,苏州将加快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产业名城、开放包容的创新创业名城、富裕文明的美丽宜居名城、古今辉映的历史文化名城,争做“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先行军。
无锡经济总量突破1万亿元,增长速度5年来首次高出全省平均水平。经过两年多负重爬坡、创新转型,无锡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增速在省内摆脱整体靠后、部分垫底的尴尬局面,部分重要指标增速位居全省前列,形成可持续性发展的良好局面。
盐城今年将着力构建大交通、大生态、大上海、大海洋、大开放的发展新格局。推动高铁、高架、高速同步建设,尽快融入上海一小时经济圈、北京一日商务圈,成为京沪、京杭、沪陕等3条国家高铁新干线的交汇点。
梳理13个设区市两会的高频词,“高质量”最受关注。去年12月召开的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指出,推动高质量发展是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是适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所作出的必然选择,更是江苏作为东部发达省份必须扛起的重大责任。
“从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是一个动态性、渐进性过程。”南京大学教授刘志彪认为,过去五年我们取得的重大成就为今后发展奠定良好基础,发展目标的设定、工作举措的谋划,都应紧扣高质量发展要求。
《政府工作报告》将如何规划今年和未来五年江苏经济社会发展的奋斗目标和主要目标,非常值得期待。可以肯定的是,报告将充分体现高质量发展要求,及时传递导向、引导预期、坚定信心。
热点议题凝聚发展共识
省两会期间,哪些领域将成为代表委员们关注的热点?前一段时间,省政府连续召开多场座谈会,广泛征求对《政府工作报告》和做好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为前瞻两会热点提供重要视角——
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座谈会上,与会人士围绕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建设、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大力发展实体经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增强科教资源优势、进一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强化生态环境治理、建设健康江苏美丽江苏、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
老同志座谈会聚焦高质量发展、实体经济和制造业、脱贫攻坚、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长江经济带建设、乡村振兴、教育均衡发展、深化改革开放、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能源供应保障、对口支援协作、全民健康、社会治理、生态环境保护、“放管服”改革、政府效能等方面贡献智慧。
市县(区)长座谈会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高质量发展的鲜明导向、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和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高区域协调发展水平、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等是各位市县(区)长关心的话题。大家还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希望省里予以关心指导的议题。
经济企业和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界人士座谈会上,大家围绕加快发展实体经济、做强做优国有企业、增强企业国际化经营能力、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和医疗体制改革、打造优质营商环境、提高智能制造水平、扎实开展全民健身、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增强文化引领力凝聚力、加强基层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等各抒己见。
在省政府常务会议、省政府全体会议上,省政府领导和省级机关部门负责同志还结合最新思考,提出一系列针对性强、操作性强的意见建议。
许多议题不约而同地被各界关注,表明大家对当前江苏发展的着力点、突破口形成一致共识,高度契合江苏实际、真正体现人民意愿,必将成为《政府工作报告》重点阐述内容。
新增选举省监委主任议程
今年,省两会将选举产生新一届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和省政协领导班子,以及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省人代会将选举首位省监察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由省监察委员会主任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任免。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根据中央统一部署,在省委坚强领导下,省纪委牵头推进和组织协调监察体制改革试点。目前,市县两级监察委员会转隶挂牌工作基本完成,省监察委员会筹建工作正有序进行。以苏州市为例,此次改革撤销市监察局和市人民检察院的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职务犯罪预防处等部门,将相关职能和人员整合至市监察委员会,与市纪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做到机构、编制、职数“三不增”,推动融合式、内涵式发展,工作力量向监督执纪一线倾斜。
“监察委员会代表党和国家行使监督权,不是行政机关、司法机关,而是由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履行监察职能的政治机关。”省纪委常委、苏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主任马士光介绍,监察委员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对本地区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实施监察。 记者黄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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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莫小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