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各地多形式开展“公证敬老月”活动成效明显

29.10.2015  19:15

 

 

 

 

 

10月1日至31日,省公证协会联合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省老龄协会开展“江苏公证‘敬老月’”活动。

一是开展专项咨询服务。 深入市民广场、居民社区,举办公证法律知识讲座,开展现场法律咨询,向老年人宣传遗嘱、遗赠抚养协议等公证法律知识,提供现场咨询服务,并印发《老年人公证服务手册》、《老年人公证服务指南》,当好老年人“法律保健医生”,帮助老年人依法妥善处分个人财产,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预防身后发生继承纠纷,维护和睦的家庭关系。镇江公证处在市民广场举办“敬老、爱老、公证伴您”咨询宣传活动;东台市公证处党支部在重阳节当天与市司法局老干部党支部联合举行座谈会,庆祝重阳佳节,介绍公证行业发展现状,宣传公证法律知识和职能作用,了解老年人公证服务需求。

二是开辟老年人办证绿色通道。 对老年人办理公证实行特殊服务措施,减少办证等待时间,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免费上门服务。梁溪公证处为多名年龄较大、行动不便的老年夫妻上门办理了遗嘱公证;贾汪公证处对70岁以上的老年人办理公证事项实行“三优先”,即:优先受理、优先办理、优先出证;亭湖公证处将重阳节当天定为“老人公证日”,开辟老年人公证“绿色通道”,特设窗口为70周岁以上老年人办理遗嘱、继承、抚养协议等公证,切实让老年人感受到党和政府以及社会的关怀温暖。

三是实行老年人办理公证减免收费。 活动期间,全省公证机构为户籍在江苏的70周岁以上老年人办理遗嘱、遗赠抚养协议等公证,实行减免公证费,减轻老年人经济负担,进一步发挥公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能作用,体现公证行业奉献爱心、回馈社会的公益价值。目前,全省公证行业举办广场咨询活动60余场次,接待咨询5000余人次,发放资料20000余份,减免收费50余万元,受到社会群众一致好评,公证服务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