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数量增长较快 扬州开发区检方通报6起职务犯罪案

21.06.2016  22:34

  6月20日下午3点,江苏省扬州开发区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2016年开发区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工作情况以及6个典型案例。

  开发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大军介绍,今年以来,开发区检察院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9件9人,其中涉嫌贪污犯罪2件2人,贿赂犯罪7件7人。目前移送起诉1件1人,处于侦查阶段8件8人。

  刘大军介绍所办案件的主要特点是:一是办案数量增长较快。去年同期查办职务犯罪案件4件4人,今年以来已立案查处贪污贿赂案件9件9人,同比上升125%。二是办案质态提升明显。查办的9件案件中,涉案金额20万元以上8件,其中100万元以上案件4件。查处了科级干部3人,其中副科职2人、正科职1人,且为在职的、关键岗位的领导干部。通过办案向市院移送立案查处副处职干部1件1人。三是查办贿赂案件突出。查办的9件职务犯罪案件中,贿赂案件7件,占今年以来查办案件的77.8%。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职务犯罪,打击围绕领导干部的行贿犯罪成效显著。四是惩防并举措施有力。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宣传2次,举办预防讲座3次,针对开发区辖区内台资企业较多的特点,与区投资服务局沟通协调,就台资企业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在开发区八里镇港南村委会、晶澳(扬州)太阳能有限公司举行了法律咨询服务联系点揭牌仪式并召开座谈会。

  附典型案例:

  1、1月25日,开发区院以涉嫌贪污罪对扬州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施桥派出所辅警徐雯立案侦查,并于次日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2、3月2日,开发区院以涉嫌贪污罪对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施桥镇水利站站长孙文宝立案侦查,并于次日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3月10日,开发区院依法对其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3、4月13日,开发区院以涉嫌行贿罪对个体户王志国立案侦查,并于当日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4月29日,扬州市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王志国,5月19日,开发区院依法对其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4、4月14日,开发区院以涉嫌受贿罪对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管局副局长窦恒足立案侦查,并于次日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4月29日,扬州市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窦恒足。

  5、4月29日,开发区院以涉嫌受贿罪对原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服务局副局长周久霖立案侦查,并于次日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5月13日,扬州市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周久霖。

  6、6月4日,开发区院以涉嫌受贿罪对扬州进出口加工区管委会管理局规划建设部副部长魏春明立案侦查,并于次日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6月17日,扬州市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魏春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