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报》南京简化规划审批为建设单位“减负”

21.07.2016  20:10
 

本报讯 新修订的《南京市建设项目规划实施审批申报材料规定》近日开始施行。今后,建设单位的规划审批程序将更加便捷,如建设项目首次申报时,提交的4项材料,只要在有效期内,就可以一次完成程序,无需再次提交。按照要求,南京市规划局规划管理事项分为:规划行政许可权力事项,主要有“一书两证”的核发;规划非行政许可权力事项,主要有规划条件核实、建设工程验线等;其他事项,主要有变更、延期、遗失补办等。新修订的规定将精简、规范规划管理事项中申报、备注材料提交条件,实实在在为建设单位“减负”。

鲁茂亮 南仁轩

2016年7月18日《中国建设报》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