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建平因犯单位行贿罪被判缓刑

27.03.2015  20:16

  近日,经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检察院指控,江阴市宏达仪表有限公司被江阴市人民法院以犯单位行贿罪判处罚金四十万元,被告人何建平作为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被江阴市人民法院以犯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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