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9年庇护受害妇女109人 初中及初中以下受害者占7成
中国江苏网11月25日讯 “今年庇护4人,数量比去年有所减少。”25日是“国际消除对妇女的暴力日”,昨天,记者采访了市家庭暴力受害妇女庇护中心负责人。
庇护中心设在市救助站内
提到市家庭暴力受害妇女庇护中心,不少读者感觉陌生,其实该中心早在2005年11月25日就已成立,也是我省第一家由编委正式发文、财政专门拨款的家庭暴力受害妇女庇护中心。
庇护中心设在市救助管理站内,受市民政局、市妇联共同指导。一方面,庇护中心负责受害妇女的生活,为她们提供整洁卫生的住宿环境、可口膳食,细心照料她们的生活起居,让她们真切感受到家的温暖;另一方面,帮助她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婚姻观,选派有经验的女工作人员和她们谈心,了解她们的受暴原因,为她们开展心理疏导,帮助她们解开心结,引导她们勇敢面对现实,解决问题。
截至目前,庇护中心共庇护受害妇女109人次,接受各类来电来访咨询200多起。
求助者外地人居多
本月1日,广东佛山的贤某来到中心求助。贤某和男友同居多年,都在南通打工,男友月收入上万,而贤某只有两三千,经济能力的不对称直接导致了双方在家中地位的不对称。男友在家中根本不做事,稍有不如意就动手打贤某。贤某有三次被打得受不了,不得不拨打“110”报警。1日那天,贤某再次被打,腿部被打得淤青,她挣扎着逃出家门。在公交车站台,贤某打电话求助。庇护中心的工作人员回忆:“她坐在车站不能动弹,我们不得不用轮椅将其抬上车。回到中心,我们帮她诊治,发现她长期受家暴,有轻度忧郁症。”在经过短暂居住和心理疏导后,工作人员帮助贤某返回了佛山老家。
翻开庇护中心的记录本,记者发现,来求助的受害妇女中外地妇女居多,占到六成;按年龄段划分,40岁以下的超过六成;按文化程度划分,初中及初中以下的占七成。
庇护中心负责人朱文香介绍,因经济问题导致产生家暴,是受害妇女来庇护中心求助的第一大原因;其次是因为夫妻中的一方或双方有外遇。此外,因为丈夫赌博、因为生了女儿被家庭歧视,也是受害妇女来庇护中心求助的重要原因。
妇女法律意识有待增强
“虽说今年来庇护中心的人数比去年少,但这并不能证明妇女受家暴的总体数量减少了。”朱文香表示,在社会各界不断倡导尊重妇女、爱护妇女社会风气的同时,妇女自身的法律意识也有待增强。
法律界人士表示,尽管有法律保护妇女不受虐待,但是除非打成重伤或出现致死人命的情况,家庭暴力案件很少能得到起诉。许多受家暴妇女因此丧失了起诉的勇气,不得不继续维持暴力的婚姻关系,有的人甚至去走极端。因此,国家应该完善消除对妇女暴力侵害的专门性、预防性和行政性的法律、法规体系及执法监督体系,实现妇女人权保障的全面法制化;另外,要提高妇女的法制观念及法律意识、以法维权的能力,以及增强妇女的防暴抗暴能力。
记者 任溢斌
编辑: 王高峰、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