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聪生:“依法治国”将为民营经济发展带来巨大红利

21.11.2014  19:32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发出了‘为建设法治中国而奋斗’的伟大号召,标志着中国已进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时代。一方面,政府要把权力关进笼子里面,这将为民营经济发展带来巨大红利;另一方面,这也是对民营企业的一个新挑战,要把金钱关进笼子里面,做到学法、尊法、知法、守法、用法,不能叶公好龙,要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法律禁止绝不为。”11月17日,在中国民营经济研究会主办的“法治建设与民营经济发展研讨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工商联副主席、中国民营经济研究会会长庄聪生语重心长。   法治主导改革将成新常态     庄聪生认为,我国经济规模跃升为全球第二,然而由于法治建设的相对不足,不同程度导致了“公共利益部门化,部门利益个人化”,我国已经到了需要通过全面深化改革来增强发展内生动力的阶段。所有的改革唯有在法治的框架内、用法治的思维、以法治的方式全面推进,才能突破阻力,不断向前,使经济步入健康发展轨道。“我们需要改变由政府或者完全由市场主导改革的局面,使其逐步变成用法治主导改革。”庄聪生表示。     在庄聪生看来,民营经济面临的法治建设不足主要表现在如下一些方面:在立法方面,对民企保护不完善、不系统,滞后于民企实际和时代发展;在司法方面,存在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等不公现象;在行政法规建设方面,政府相关部门过多强调管理权、审批权、监督权、处罚权,公共服务欠缺;在政府公信力方面,新官不理旧账,原来签订的合同说作废就作废;在强力反腐情况下,现在是饭不吃,礼不收,事不办,懒政现象比较突出。     庄聪生指出,如果说在改革开放初期提出“一手抓改革,一手抓法制,两手都要硬”,着重强调的是立法对于改革的保驾护航或者说保障功能。那么,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则应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对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引领、规范和推进功能。     让庄聪生欣喜的是,市场反映最为强烈的政府对经济的不当干预正在逐步规范中,“法治是对政府权力边界的规制与限定。当前,我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发生了根本变革,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的行政体制改革正向纵深推进。近期国务院要求各级政府加快建立负面清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前,政府已经取消和下放600多项审批事项,占改革前行政审批事项总数的三分之一。尤其是放开工商注册登记后,市场主体呈井喷式发展,比上年同期大幅度增加,在全社会形成了草根创业、万众创业、人人创新的氛围。”庄聪生解释,三张清单三位一体,具有清晰的改革逻辑:负面清单瞄准政府与市场关系,打破许可制,扩大了企业创新空间;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瞄准规范政府权力,做出明细界定,是自上而下的削权;有利于建设以法治为主的市场监管体系。     守法是民企的最大保护伞     长期研究民营经济让庄聪生在对民企倍加呵护的同时,也颇有恨铁不成钢的痛心,“据我观察,民营企业最大的两根软肋一是不讲诚信,二是不守法律。”     庄聪生表示,相当一部分企业主缺乏对法律的尊重和信仰,无视法律约束,不信法、不守法的问题依然突出。部分企业完全以利润为唯一追求,突破法律和道德底线,肆意进行制假售假、权钱交易、官商勾结、偷税漏税、违反合约、无视安全生产和食品安全、破坏环境、侵犯劳动者权益等行为。一些地方提出,领导干部涉嫌犯罪的涉及企业老板比较多,一些人存在“找快钱”、“发大财”的思想,喜欢“走夜路、甩红包、行潜规则、剑走偏锋”。同时,不少企业家遭遇法律问题时很少选择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身权益,宁可在关系上付出更高成本也不相信通过法律途径可以解决问题,多选择金钱、权力等非常规途径。有人说,现在民营企业普遍存在“四信四不信”现象,即“信访不信法、信权不信法、信人不信法、信钱不信法。”     庄聪生还指出,有的民企内部管理比较薄弱,导致企业法律风险很大,主要表现在产权纠纷、融资、合同管理、劳动纠纷、重点岗位职务犯罪、商业秘密泄露等风险。“尽管越来越多的企业已经意识到聘请法律顾问的重要性,但还有更多企业由于资金实力、思想意识等方面的原因,只算小账、不算大账,在聘请法律顾问上,有的怕花钱,有的把法律顾问只当成‘灭火队’,忽视律师对企业经营风险的预防作用。”庄聪生提醒。     “如何建立健康的政商关系,需要我们很好地反思。前些年法律不完善和执法不严格的情况下,有的企业踩红线、打擦边球,今后肯定是行不通的。随着我国法治时代的到来,民企以什么姿态来迎接?还是要学法、尊法、知法、守法、用法。不踩雷区,不触红线,特别是处理政商关系上,要依法依规,有节有度,光明磊落,走‘前门’,干正事,不走歪门邪道。从长远来看,守法最安全,成本最低,守法是对企业最有效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