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多名学生疑遭性侵 受害人失语案难查
新华网南宁5月22日新媒体专电(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何伟 翁晔)近日,有网民发帖称广西玉林容县农村多名小学生遭性侵,引发广泛热议。记者调查了解到,当地确有小学生遭性侵,目前已有1名犯罪嫌疑人被抓获,案件仍在侦查中。
当前我国部分农村地区儿童安全保护存在漏洞,在性侵案件中,当事人“失语”、侵害方“恐吓”,也导致了性侵事件屡屡发生。专家建议,应加强立法保护,完善未成年人监护制度,加强农村学生性教育,全力守护农村学生安全。
网曝广西容县小学生遭性侵
日前,有网民在“天涯论坛”上连续发帖爆料称,广西容县县底镇荣塘村荣塘小学多个小学生遭社会青年性侵。5月9日及11日的两个爆料贴引发强烈关注。记者随后赶赴容县县底镇对事件进行调查。
5月5日上午11时许,容县县底镇荣塘村一村民到容县公安局县底派出所反映:其外孙女黄某于5月3日在荣塘村被一名男子“欺负”,该所民警随即到黄某家中了解情况。经调查,黄某(2001年10月出生)于2015年春节过后至4月期间被一男子带回家中及县城的出租屋发生性关系。
容县公安局局长赵冬夫向记者介绍,接到报案后,容县公安局组织警力走访、调查、取证,依法立案侦查。发现梁某(容县县底镇人)有重大作案嫌疑,于5月12日将梁某抓获。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针对网帖中“多名女生遭性侵”的说法,受害人黄某的家长表示,不只是在黄某所在的荣塘小学,村上的荣塘中学也有一部分女学生被社会青年性侵。他已联合其他三名受害者家长到县底镇派出所报案。
报案人之一、县底镇古麻村村民陈先生说,14岁的女儿在荣塘中学上初一,4月期间被发现逃学,在家人多次询问下说出“今年以来已被一社会青年强奸了三次”的情况,并于4月21日7时许喝农药欲自杀,被家长及时发现挽救一命。
记者见到受害者黄某,她蜷腿坐在床头,把头深埋在双臂里,一直在低声抽泣。黄某的父亲告诉记者,女儿一直学习很好,考试成绩基本都排在全班前三名。目前她精神欠佳,已辍学在家,对女儿前途感到担忧。
不少网民表示,此事不能就此画上句号。到底有多少女孩子被性侵了,必须深挖细掘,“打破砂锅问到底”。对于被查出来的要保护好她们的隐私,依法处理那些“社会青年”。
当事人“失语” 性侵案件难以被发现
在记者实地采访时,受害人黄某的外公说,因担心“家丑外扬”,不少家长选择忍气吞声。报案人之一、县底镇荣塘村村民叶某说,女儿在荣塘小学五年级上学,今年5月3日晚被绑架骚扰,之前她曾被威胁说“要不听话就杀了她的弟弟”。
当事人“失语”、侵害方“恐吓”等原因也导致性侵案件难以被发现。2014年底,广西高级人民法院通报称,目前广西性侵儿童犯罪案件性侵对象以留守儿童、幼女、在校学生为主,犯罪手段多为威胁、哄骗、暴力,一般多采用暴力、威胁、小恩小惠等手段诱骗未成年人实施奸淫或猥亵。
今年全国两会前夕,“女童保护”项目发布的《2014年儿童防性侵安全教育及性侵儿童案件统计报告》显示,2014年经由媒体曝光的儿童性侵案件中,受害者属农村未成年人的有171人,属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有42人,属城镇未成年人的有409人。不少专家及业内人士认为,农村地区的小学生是受到性侵较严重的群体,暴露出我国部分农村地区儿童安全保护存在漏洞。
有业内人士认为,学生被性侵不仅仅是治安问题,更是一个社会问题。尤其是农村地处偏远,警力不如城市充足;村民文化素质较低,法律意识比较淡薄,容易发生此类犯罪。
记者采访发现,荣塘小学位置相对偏僻,而学校院墙正在建设中。学校校长黄忠文说:“学校共计688名学生,来自附近荣塘等3个村子,大多数都是留守儿童,父母出门在外,家庭监护并不到位。”报案家长则认为,在正常上课期间老师发现孩子逃学,并不能及时通知家长,现在孩子被性侵,学校也有一定责任。
此外,农村学生安全教育,尤其是性教育不到位也导致了性侵事件屡屡发生。2013年,教育部、公安部、共青团中央和全国妇联四部委联合出台《关于做好预防少年儿童遭受性侵工作的意见》。但记者调查了解到,目前,我国义务阶段的防性侵教育在农村的确仍然是薄弱环节,同时由于缺少自上而下的权威教案和标准,使得地方试图推进意见落实却无从着手。
专家:加强立法保护 学校更应主动作为
针对不少性侵案件受害者是留守儿童的情况,教育专家熊丙奇表示,在缺乏双亲监护的无奈背景下,学校也应承担起部分监护责任。现在,不少农村地区的学校请未出门打工的学生家长作为留守儿童的“临时双亲”,给予这些孩子关爱和帮助,很多地方的学校老师也主动承担起“临时家长”的角色,这些都是弥补留守儿童家庭监护缺失的好办法。
“学校内部应该建立完善的责任安全体系,设立安全备案,防备一些突发事件。”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认为,每年由第三方机构对校园内的环境进行评估、提出建议,同时维护好校园周边环境,才能有效减少性侵事件的发生。广西政协委员唐原建议,中小学校应尽快开设预防性侵的课程,可将预防性侵教育与法制教育课程相分离,相关教育应从小学一年级开端。
熊丙奇表示,公安机关应当有针对性地加强农村普法教育,进一步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教育部门应该加强学校德育和安全教育工作,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并与妇联等部门一起,加大家长的培训力度,督促家长履行好监护职责,从而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校园安全保护体系和长效机制,为留守儿童创造优良的家庭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