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幼儿园教师体罚学生被行拘 3名管理者被撤职
昨日上午,法晚记者从四川省绵阳市委宣传部获悉,3月28日,四川绵阳一幼儿园老师体罚幼儿。目前,当地教体局已责令该幼儿园对涉事教师进行解聘,对园长、分管副园长、保教主任予以撤职,同时涉事教师已被行政拘留。
今日上午,法晚记者从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教育和体育局获悉,3月28日下午5点左右,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新起点幼儿园小一班班主任何某在组织幼儿就餐和上厕所时,对该班幼儿张某某态度粗暴、动作失当,已构成体罚行为。
目前,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教育和体育局已对涉事教师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决定,并将对该事件作进一步调查处理。同时,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教体局已责成该幼儿园对涉事教师进行解聘,对园长、分管副园长、保教主任予以撤职,同时,责令该幼儿园停止招生,限期整改。
今日上午,法晚记者还从四川省绵阳市委宣传部获悉,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教育和体育局还专门就网传“四川绵阳一幼儿园老师用针扎幼儿”事件,于4月1日下午发布了《涪城教体局关于新起点幼儿园教师违规行为的调查通报》。
全文通报如下:
关于新起点幼儿园教师违规行为调查的情况通报
3月31日上午,区教体局接到新起点幼儿园(民办)关于一教师涉嫌违规行为的报告后,立即成立联合调查组入驻该园展开调查。
经调查组与跟班教师、幼儿园管理人员以及当事家长座谈,并调取监控视频进行查看后,初步查明:3月28日下午5点左右,该园小一班班主任何某在组织幼儿就餐和上厕所时,对该班幼儿张某某态度粗暴、动作失当,已构成体罚行为。区教体局当即对涉事教师做出停职处理,并秉承公平公开的原则,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对该园及涉事教师开展深入调查。3月31日下午,调查组与当事家长进行了沟通交流,听取了家长意见。
目前,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第一款,对涉事教师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决定,并将对该事件作进一步调查处理。区教体局已责成该幼儿园对涉事教师进行解聘,对园长、分管副园长、保教主任予以撤职,同时,责令该幼儿园停止招生,限期整改。
在此,我们为该教师的违规行为和该园的不善管理,对受到影响的孩子和家长们表示歉意。我们将以此为鉴、举一反三,在全区幼儿园中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教育活动,不断提升保教质量,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感谢网友对涪城学前教育的关心,欢迎社会各界和家长朋友进行监督。学前教育行风监督举报方式,监审室:2351380, 成职学前教育股:2350679。
绵阳市涪城区教育和体育局
201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