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警方:年终奖投资理财需谨慎 高息回报或是陷阱

02.02.2016  10:18

  中新网南京2月1日电 (苏宫新 朱晓颖)春节临近。江苏省公安厅1日通过媒体向民众发出提醒,年终奖投资理财需谨慎,高息回报或是陷阱。

  江苏省公安厅经侦总队发现,近年来非法集资等案作案手法不断翻新,其名义从投资房地产、矿产、能源、农林牧业等传统领域,向投资理财、私募股权等新型领域转变,其载体有从实体向网络发展的趋势。

  江苏警方研判,当前非法集资手段主要表现为六种形式。

  形式一:以扩大生产经营、投资为名。该手法仍是江苏省非法集资犯罪的主要手法,不法分子往往以扩大生产经营,投资矿产能源、高科技项目等为名,描绘、夸大项目发展前景,诱以高额回报,向不特定对象非法集资。

  形式二:借民营银行、农民资金互助社为名。不法分子假冒民营银行的名义,借国家支持民间资本发起设立金融机构的政策,谎称已获得或正在申办民营银行牌照,虚构民营银行的名义发售原始股或吸收存款;借助设立农村专业合作社、农民资金互助社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

  形式三:以融资担保、投资咨询为名。不法分子设立非融资担保企业或以投资咨询为名,虚构借款实体,隐瞒资金用途,以进行“担保业务、投资”为名的非法集资;有的以此为平台,吸收公众存款后高利放贷,进行“资本运作”,此类手法在部分地区还比较严重。

  形式四:假借网络借贷平台。不法分子套用互联网金融创新概念的兴起,设立所谓的P2P等网络借贷平台,以高利为诱饵,采取虚构借款人及资金用途、发布虚假招标信息等手段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用于投资房地产等自身生产经营,或直接将非法募集的资金高利贷出赚取利息,或关闭网站携款潜逃。

  形式五:以养老安养为名。以投资养老公寓、异地联合安养为名,以高额回报、提供养老服务为诱饵,引诱老年群众“加盟投资”,或通过举办所谓的养生讲座、免费体检、免费旅游、发放小礼品方式,引诱老年群众投入资金。

  形式六:通过分支机构或代理人非法集资。不法分子通过在各地物色代理人在较广的区域设立分支机构,代理人按行为人授意虚构投资项目,或假借管理创新为名,诱以高利,吸收公众资金,形成多层级、广范围的非法集资犯罪网络。这种手法在跨区域集资犯罪案件中特别突出,其涉及的区域广、人员多、金额大。

  江苏省公安厅经侦总队负责人表示,目前非法集资的手法很多,迷惑性很强,只有记住它们的主要特点,提高警惕注意防范,才能更有效地防止被骗。

  警方介绍说,投资过程中,民众既要考察有关企业是否合法注册,也要分析是否有代理人参与其中,综合考量行为人承诺的高额回报是否合理。民众要清醒意识到,超高利投资回报分配不可能维持太久,要考察其吸收资金的行为是否符合金融管理法规,不要被其耀眼的招牌、诱人的项目、高额的注册资本所迷惑。

  此外,对新型的网络借贷平台,民众要熟悉、掌握网络借贷平台的基本运作模式,要清醒认识到,网络借贷平台本质是一种中介,只能提供点对点服务,不能直接经手资金,不能提供担保,不能建立资金池进行非法集资。(完)

编辑: 郭小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