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江苏基层财政管理工作呈现“八大亮点”

05.02.2015  10:46

  2014年,全省基层财政管理工作在厅党组领导和全省基层财政干部共同努力下,围绕“抓指导、促改革、重管理、强监督、建机制、带队伍”的总体工作思路,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呈现“八大亮点”。 

   一、全省乡镇财政收支规模再上新台阶。 据快报统计,2014年,全省乡镇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920亿元,比上年增长12.0%,其中税收收入2788.4亿元,税收占比为95.5%,比全省高12.5个百分点。乡镇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644.5亿元,增长14.1%,高于全省平均5.5个百分点。乡镇财政运行呈现收入增速较快、收入质量优良、保障能力增强的良好态势。 

   二、乡镇财政机构队伍建设取得新进展。 2014年,全省乡镇财政招录公务员279人,事业人员61人,上报2015年度乡镇财政公务员招录计划402人。乡镇财政干部队伍进一步壮大,人员结构继续优化。 

   三、规范化财政所建设收获新成效。 当年新增330家财政所达到规范化财政所标准,累计已达685家,占全省乡镇财政所总数的62.7%。建设成效初步显现,管理和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初步实现规范化财政所建设目标。 

   四、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拓展新领域。 全省当年纳入乡镇财政监管资金项目52296个,乡均47.6个;监管资金总额1389.8亿元,乡均1.27亿元。监管操作更加规范,工作效率和监管成效明显。 

   五、乡镇财政干部综合素质呈现新提高。 2014年,全省共组织乡镇财政干部培训班660期,实际培训32109人次,圆满地完成全年乡镇财政干部培训工作目标任务,乡镇财政干部综合素质整体不断提升。  

   六、基层财政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建立新规范。 制定出台《基层财政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苏财规〔2014〕29号),基层财政建设专项资金分配全面采用因素法,管理更加规范、透明,使用效益进一步提升。 

   七、全省农桥建设实现新突破。 截至2014年底,全省已竣工农桥6375座,完成投资8.86亿元,提前一个月完成省政府下达的6000座农桥建设任务,为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了进一步的便利。 

   八、基层财政保障探索新路径。 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完成了厅重点调研课题《基层财政所加大对乡镇政府总财力管理力度探索》研究报告,得到了省领导和厅领导的好评。研究报告对提高乡镇财政保障能力,具有重要的理论参考和实践操作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