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宁区司法局改革创新取得实效

10.01.2017  14:04

2016年,南京市江宁区司法局紧扣“强富美高”新江宁建设目标,以推动转型升级为落脚点,司法行政综合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政府法律顾问体系初步形成。全面落实《江宁区普遍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在全区开展法律顾问备案工作,区政府部门法律顾问覆盖率达91.4%,园区、街道、国企集团的法律顾问聘请率达100%,顾问律师积极参与区政府法律事务,在服务政府科学决策、服务重点工程与项目建设、风险防范等方面发挥明显作用。 

二是率先开展社会组织培育试点。按照“老百姓需求什么,我们就做什么”的理念,积极探索适合江宁实际的社会组织培育方式,登记24家法律服务社,备案服务站点70个,通过政府购买、公益创投和签约服务,先后承接了区级各部门、街道25个项目,获得各方资金110余万元,开展法治讲座108余场次,调处各类纠纷280多件,受益群众近万人。

三是打通律管信息上情下达“秒通道”。对照司法改革要求,搭建全区律师事务所主任微信群和律师微信群,建立“秒通道”实现律师管理信息上情下达的快速传输,充分利用律师管理、律师服务两个网络平台,采取网上巡查和实地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推行“律所管理网上同步巡查制”,保证实地考核“精准出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