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林业局关于开展2014年度营造林实绩综合监测工作的通知
各市林业局:
经研究,定于10月10日—31日开展全省2014年度营造林实绩和2013年度造林保存状况监测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监测对象
1.2014年营造林实绩。根据各地上报营造林面积情况,确定六合区等26个县(市、区)为2014年营造林实绩监测单位。
2.2013年造林保存状况。确定六合区等13个县(市、区)为2013年造林保存状况监测单位。
二、监测内容
1.2014年营造林实绩:对抽取的乡(镇)所有上报小班结合航片进行现场勾绘核实小班面积,重点监测面积核实率、上报合格率、苗木质量、造林密度、栽植方式、树种多样性、作业设计率、建档率、绘图率、自查验收率、管护率、抚育率等指标。
2.2013年造林保存状况:对2013年验收合格的造林小班进行面积与空间位置核实,重点监测保存面积、损失面积、损失后地类、未保存原因、是否达到有林地(灌木林地)等因子。
三、监测人员
我局组织13名技术人员,分6个组开展监测工作。
四、工作要求
1.各地要高度重视营造林实绩综合监测工作。抓紧做好营造林情况汇报(包括营造林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及经验、存在问题及造林发展趋势走向等),整理好小班图、小班作业设计卡片、小班表等基础资料。
2.监测人员要本着“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态度,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定开展监测工作。工作期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严禁饮酒,禁止参加一切娱乐活动。
3.各地要依据监测结果,及时调整造林数据,并按时上报省林业局。对工作不力、影响全省营造林实绩汇总的,我局将予以通报并暂停对该地营造林项目的扶持。
联系人:蒋婷婷;
联系电话:025-86275294,13705189948
附件:江苏省2014年度营造林实绩综合监测单位及人员分组情况表 附件下载
江苏省林业局
201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