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国税局、检察院召开2015年度税检联席会议
2015年7月9日上午,常州市国家税务局与常州市人民检察院在常州市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基地召开2015年度联席会议。会议回顾了2012年以来税检协作工作情况,并研究进一步做好税检合作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举措。
常州市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胡云松与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葛志军代表税检双方签署《会议纪要》,并先后作了讲话。
胡云松指出,在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税、建设法治国税的大背景下,进一步深化检税合作具有重要意义,国税机关全面落实依法治税要求、新形势下防控税收执法风险、加强新时期国税干部队伍建设迫切需要检察机关迫切需要检察机关的指导、支持、监督和帮助。他要求各级国税机关要认真贯彻此次检税联席会议精神,保持联系,完善机制,增进协作,进一步巩固、深化与检察机关的协作配合,共同形成预防合力。胡局长强调,深入推进国税系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必须认真贯彻依法治税的各项要求,加强自身依法行政建设,不断提升科学预防能力。一是要提高认识,树立法治思维。坚持将教育和引导干部树立法治意识放在首位,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二是要完善机制,规范权力运行。进一步健全权力制约,加强内控机制信息化建设,以深化改革为手段,推进简政放权,进一步厘清权力边界,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三是要强化监督,排查问题隐患。充分运用“一案双查”、执法监察、督察审计等有效手段,全面排查薄弱环节、重点节点,及时堵塞管理漏洞。四是要严肃查处,强化问责惩戒。不断加大直查督办力度,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纪问题,对于涉嫌犯罪案件,保证及时移送,绝不护短。
葛志军指出,目前反腐败斗争形势日趋严峻,税检双方都要抓好自身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在三个方面共同搭建协作平台:一是在抓教育方面,通过正反两面教育,增强干部自律意识,检察机关要积极为国税部门提供法制教育资源;二是在抓查处方面,坚持严肃执纪办案,对严重违纪、严重案件绝不手软,检察机关要更多地向国税部门请教了解税收法律法规以及内部制度机制,准确鉴别罪与非罪的界限;三是在抓改革方面,税检双方要在以改革推进制度机制完善的过程中,相互学习,相互借鉴,共同达到干部队伍更加廉洁的目的。
常州市国税局姜立军副局长对《2015年度检税合作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会议纪要》进行了深入解读,杨晶纪检组长对2012年以来税检协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总结回顾。
常州市国税局征收管理处向检察机关通报了近年来常州市国税系统税收管理改革的相关情况。新北区检察院、市稽查局分别从案件查办和内部预防的角度对近年发生的涉税职务犯罪典型案例进行了剖析。
会议由韩筱筠副检察长主持。各辖市(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国税局局长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