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法院2019年度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出炉

05.06.2020  18:22

  4日出炉的江苏法院2019年度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显示,去年以来,省法院在全国率先建立以南京环境资源法庭为核心、9个生态功能区法庭为依托的“9+1”环境资源审判体系,形成生态文明司法保护的“江苏方案”,促进“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落到实处。

  去年5月1日,省高院以生态功能区为单位设立与行政区划适度分离的环境资源审判机构,建立相对独立完整的“9+1”环境资源审判体系。省高院环境资源审判庭相关负责人介绍,“9+1”机制运行以来,效果初步显现。截至今年5月底,全省法院共审结生态环境保护案件1189件,生态环境系统保护、环境资源综合治理能力显著提高。去年10月18日,南京环境资源法庭第一案——“特大非法捕捞长江鳗鱼苗公益诉讼案”在靖江开庭,1700余万人在线观看。该案在全国首例判决收购者、贩卖者与非法捕捞者共同承担连带责任,从源头上切断非法利益链,入选2019年度民事行政及国家赔偿案件十大案件。

  为方便当事人诉讼,我省法院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和制度。省内的法人、自然人和社会组织提起环境资源诉讼的,均可到当地法院办理起诉手续。环境资源案件尽可能采取巡回审判方式,到当事人所在地开庭审理。为保障巡回审判特别是户外开庭,去年下半年,全省法院调用警力644次2009人。

  惩治犯罪不是最终目的,修复生态环境才是关键。我省法院以恢复性司法理念为理论指导,以生态环境切实修复为价值目标,探索审理规则和裁判方式。去年,全省新收环境公益诉讼案件183件,结案89件。南京胜科水务有限公司多次向长江非法排放废水,被法院判罚5000万元。该公司12名被告也被判处6年至1年不等有期徒刑。该案的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部分,经法院调解,被告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费用4.7亿元,刑事罚金数额和民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总金额均创历史新高。

  为保障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能更好地用于修复生态环境,我省法院先后建立18个生态环境损害司法修复基地,以修复基地为载体,打造环境资源审判支撑平台,服务保障审判实践。5月9日,南京环境资源审判长江新济洲司法研究修复基地挂牌运行。基地由省高院与南京长江新济洲湿地公园合作共建,被列入省委政法委2020年为民办实事项目。目前,建设的示范湿地区域总面积248.4万平方米,拥有国家铜鱼保护区、省级江豚保护区核心区。基地不仅承担异地补绿、增殖放流、劳务代偿等生态环境修复功能,还将承担环境资源审判理论与实践研究、技术专家库设立与运行、专家辅助服务及技术调查官制度的探索实践。(顾 敏)

  原标题:江苏法院2019年度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出炉 用最严密法治守护绿水青山

编辑:顾名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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