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撰2015年度档案年鉴的通知

21.12.2016  00:07

 

各部门、直属单位:

  根据国家档案局通知要求,为《中国档案年鉴(2016)》提供素材,现将年鉴编撰明确如下:

  一、责任分工

序号

条目

责任部门

1

省级档案机构情况一览表

人事处

2

省档案事业发展概况

办公室

3

档案和现行文件利用所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典型事例

管理部、利用部

4

获地方档案科技成果奖项目介绍

科技处

5

档案机构2015年度举办的各种形式的专题展览介绍

利用部、陈列馆

6

地方档案部门编辑出版图书简目

利用部

7

增加条目(如组织召开重要会议、开展大项活动、在主要刊物上发表文章等)

办公室

  二、有关要求

  一是材料要真实可靠。稿件内容必须真实准确,经得起历史检验,统计数据须经过核实无误。

  二是稿件内容全面丰富。稿件要以丰富、翔实的信息完整地反映条目中的有关情况和数据。

  三是文字精炼行文流畅。做到言之有物,一般性条目不超过1500字、综述性条目不超过3000字、专题展览介绍每条不超过500字。

  四是积极主动增加条目。每年江苏上报年鉴均有增加条目并获用稿,请各部门积极主动撰写投稿。

      三、完成时限

  请各部门、直属单位务于2016年12月26日前,将编撰材料报本局办公室。

      联 系 人:沈付君

  联系电话: 83591902

江苏省档案局办公室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