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润州局扎实开展2015年度年报工作

29.01.2016  18:34


  依《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为此,镇江市润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早筹划,多措并举,扎实推进2015年度企业年报公示工作。
  一是积极搭建服务平台。通过润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新浪微博、腾讯微博、qq等平台,发布链接至“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设立咨询电话并安排咨询人员,解答了逾300户市场主体在申报过程中遇到的疑问和困难,帮助市场主体及时、准确申报年报。
  二是加强年报宣传引导。继续加大年报宣传力度,通过短信群发了17583条信息;qq群、微博、0511镇江论坛等平台推送年报消息及年报注意事项3次;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年报提醒信息累计时间达25分钟,充分利用现有条件和网络资源拓展宣传面,扩大公众知晓度,告知市场主体及时进行年报。
  三是实施年报监督检查。属地分局采取实地检查、电话访谈的方式,开展点对点走访、一对一指导。近期各属地分局共派出人员15名,对商务中心、农贸市场、小微企业创业楼等市场主体集中经营场所内近1000户市场主体开展上门服务指导,督促推进2015年报工作,并在每月25日前上报年报工作开展情况。
  四是开展年报数据分析。充分利用企业公示信息的查询统计软件,在按照总局文件要求核实企业年报基数的基础上,做好2015年度企业年报数据的分析利用,以便充分发挥大数据作用,推进企业年报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