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党组专题听取各单位、各处室2016年度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汇报
12月13日下午,省地税局党组专题听取各单位、各处室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汇报。省局领导班子成员,各单位、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听取汇报后,江建平局长代表省局党组对与会同志作了一次集体廉政谈话。
江建平局长指出,年终岁尾,正值收官冲刺、总结考核、谋划思路阶段,工作千头万绪、任务纷繁复杂,省局党组专门安排时间,集中精力听取各单位、各处室一把手汇报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就是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扎实推进地税系统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近年来,全系统各单位、各处室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职尽责意识进一步增强,干部管理力度进一步加大,纠风明纪力度进一步加大,预防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支持保障力度进一步加大,各项措施呈现出逐级压实的工作态势。但与上级要求相比,在思想认识、制度落实、压力传导和责任部门等方面还存在不够到位的问题。
江建平局长强调,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整体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出台了八项规定,涤荡四风,铁腕反腐。这次六中全会又专题制定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修订党内监督条例,标志着全面从严治党顶层制度设计的完成,释放出全面从严治党越来越严的强烈信号。全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认清形势,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一要切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 中央要求党委(党组)不仅要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而且要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这源于实践的发展和认识的深化。领导干部第一身份是党员,一定要在党言党、在党为党、在党兴党,义不容辞地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二要构建地税系统党建工作新格局。 坚持全面推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推进地税系统党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长效化。 三要严格落实党内监督条例。 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把《条例》中巡视巡察、组织生活、党内谈话、述责述廉、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派驻纪检机构监督等制度进一步细化分解,加强日常督察和专项检查,推进组织制度创新,扎细扎密扎牢制度笼子,推动监督制度落实。 四要强化责任担当。 切实履行党组在党内监督中的主体责任,牢固树立不管党治党就是严重失职的观念,把问题导向具体化,紧盯违纪行为的蛛丝马迹,注重日常、较真叫板,形成强化党内监督的鲜明导向。
最后,江建平局长代表省局党组对各单位、各处室一把手发挥管理监督的表率作用提出三点要求。他指出,党的领导包含着管理和监督,离开了监督就谈不上管理。在座各位都是处室、市局的一把手,是“班长”“领头羊”“第一责任人”,是“关键中的关键”,要牢记职责使命,在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时紧要处带头发挥决定性作用,既积极抓好党建工作,又努力做好各项税收工作。 一要在敢于监督上作表率。 准确把握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把纪律挺在前面,切实担负起对干部的监督管理之责。 二要在自觉接受监督上作表率。 主动接受上级、同级、群众、社会和舆论监督,对党忠诚老实,虚心听取意见,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三要在遵规守纪上作表率。 遵守六项纪律,树立“四种意识”,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关于税收改革的决策部署。在廉洁自律这个重大问题上,一定要警钟长鸣、守住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