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宿迁市物流业工作重点

29.01.2015  12:12

  一、确保鼓励政策兑现到位。重点抓好《关于加快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意见》等现有政策的落实,特别是对于中心城市物流企业应兑现奖励政策,推动其加快发展,做大做强。对经认定的重点物流园区、物流中心、物流企业当年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和省各类相关政策资金。支持物流企业购置先进物流专用设备,当年设备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按一定比例给予补助。对首批新建的重点物流园区、重点物流中心的物流信息化技术项目给予补助,支持物流信息化建设。对重点物流园区、重点物流中心、重点物流企业和重点培育的物流企业的用水、用气、用电价格实行与工业用水、用气、用电价格并轨。对新认定为国家3A级的物流企业、新获得省级重点物流基地或省级重点物流企业称号的单位,及新评定为“江苏省物流示范基地”或“江苏省物流示范企业”的单位,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 

  二、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培育壮大骨干物流企业,坚持“扶大、扶优、扶强”,选择一批具备一定规模实力、发展潜力较大、经营能力较强的运输型、仓储型、服务技术型、综合型物流骨干企业发展壮大。大力引进大型物流企业,鼓励有实力的物流企业进入宿迁物流业市场进行资源整合,利用其物流组织体系、信息平台、发展理念和管理模式来提升宿迁物流业现代化水平。鼓励支持国内外大型物流企业在我市设立总部、分部,建设采购中心、区域分拨中心、配送中心以及二级分支机构等。 

  三、全力以赴向上争取。千方百计,主动出击,积极做好向上争取工作。争取省级机关继续加大对宿迁物流业发展的扶持力度,在项目建设、资金扶持、规划编制等方面给予宿迁更大力度的倾斜和照顾。同时,争取省发改委在编排全省物流业重大项目时,对我市物流项目给予更大力度倾斜,进一步降低门槛,以推动我市更多项目进入省盘子。 

  四、加强重点项目建设。进一步加快运河中心港、京东360全国客服及物流配送中心、沭阳县百盟物流产业园二期、临港物流、江苏环球水产品交易中心等一批重点物流项目建设,尽快将我市打造成为苏北地区乃至淮海经济区现代综合物流园区示范基地。